文章来源:苏州发布
7月10日,“苏州发布”消息称,为大力引进高质量发展急需的优秀人才和团队,苏州出台了系列人才新政。按照新政规定,顶尖团队可直接立项为姑苏重大创新团队,最高获5000万元项目经费,或直接立项为临床医学专家团队,最高或1500万元项目经费,并给予上不封顶的支持。
此次苏州系列人才新政包括《苏州市引进顶尖人才(团队)“一人一策”实施办法》、《苏州市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激励办法》、《苏州市社会化引才奖励办法》和《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办法》。
《苏州市引进顶尖人才(团队)“一人一策”实施办法》
《苏州市引进顶尖人才(团队)“一人一策”实施办法》的申请对象为,处于世界科技前沿和国际顶尖水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能够为苏州高质量发展带来重大影响、重大突破的战略科学家、学术带头人、卓越管理者等国内外一流人才(团队),包括国际权威奖项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际权威学术组织带头人、世界知名企业核心管理者、国际着名机构主创人员等。
在资金支持上,顶尖团队可直接立项为姑苏重大创新团队,最高获5000万元项目经费,或直接立项为临床医学专家团队,最高或1500万元项目经费,且可突破上述限额,给予上不封顶的支持。
对于个人而言,顶尖人才最高500万元购房贴,最高100万元贡献奖励。核心成员最高250万元购房贴,最高100万元贡献奖励。青年骨干直接入选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给予最高12万元薪酬补贴。
此外,在政策支持上,《苏州市引进顶尖人才(团队)“一人一策”实施办法》提出,量身创设发展平台和工作机构,不受行政级别、事业编制、岗位设置、工资总额限制。充分赋予创新自主权,可自主组建团队、自主支配经费、自主使用设备、自主决定技术路线。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优先支持所在平台(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点,享受苏州市博士后相关政策。开辟顶尖人才(团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直接授予和比照认定相应职称。发起组织的高层次学术活动、论坛直接列入高层次学术活动资助范围。提供最高等级人才服务和生活待遇。
《苏州市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激励办法》
除上述政策,苏州还出台《苏州市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激励办法》,其申请对象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对于引进高端人才(团队)的,《苏州市企事业单位引才用才激励办法》规定,顶尖人才(团队)资金支持上不封顶;重大创新团队最高获100万元引才奖励;在苏州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最高获50万元引才奖励;外地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按照实际支付工资薪金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通过中介机构引才的,按照实际支付佣金的50%,给予引才单位引才补贴,单个人才最高15万元,单个单位最高100万元。
高校院所引才按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际支出引才成本的50%给予引才补贴,单个人才最高500万元,单个单位同一年度最高2000万元。
柔性引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支付工资薪金的一定比例,或按规定综合核算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单个项目(人才)补贴最高60万元,高端外国专家补贴最高100万元。
《苏州市社会化引才奖励办法》
《苏州市社会化引才奖励办法》的申请对象为,与苏州正式合作的各类机构,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其他对苏州招才引智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在奖励标准上,《苏州市社会化引才奖励办法》规定,对于引荐人才(团队)来苏州创业或全职创新的,来苏创业按每个落户企业给予引荐主体2万元奖励;来苏全职工作按每个落户人才(团队)给予引荐主体2万元奖励。
引荐人才(团队)落户苏州3年内入选市级以上领军人才,给予引荐主体最高50万元奖励。引荐人才项目落户5年内入选高新技术企业,且连续三年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年或纳税额超过300万元/年的,给予30万元奖励。
对于引荐人才参加重大招才引智活动的,《苏州市社会化引才奖励办法》规定,向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等重大招才引智活动引荐人才(项目),给予引荐主体最高6万元奖励。
《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办法》
《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举荐办法》对举荐专家及被举荐人才的要求、奖励作出规定。举荐专家要求公道正派,身处新兴产业领域多年,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紧跟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熟悉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在领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金融投资机构等工作的领军人才。
被举荐人才要求到苏州企业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实施的项目符合苏州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发展潜力较大,堪当重任的优秀人才。
对于举荐专家,举荐人才成功最高获50万元引才奖励,被举荐人才最高获400万元项目经费和250万元安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