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三宗巨幅地块先后出让,分别由华宇、复地买入,累计成交总价64.901亿元,总体量约70万方。
下午,海教园商住捆绑地块迎来出让,共有4家房企参与竞拍,最终华宇以28.9亿成功竞得,折合楼面价8830元/㎡,溢价率13.56%。这也是华宇首次进入天津市场
两宗捆绑地块分别为住宅及商业地块,其中062号地块为商业用地,总体量约7万方,063号地块为住宅用地,按照挂牌文件要求此地块含12班幼儿园规划。
近年来海教园板块土地市场活跃,争抢激烈,2016年至今,版块内共计成交土地11宗,已有7家房企进驻(这还不算已经交付的仁恒滨河湾和融创中央学府),地价“吃香”的龙湖和旭辉,楼面价均在4400元/平左右徘徊;“相爱相杀”上演夺地大战的鲁能和仁恒,共计4宗地块,楼面价在7268-8085元/平的区间;雅居乐共计2宗地块,其中013号地块与景瑞的014号地块同天摘牌,楼面价也是目前海教园成交地块中的高价,都在12500元/㎡左右,且都含有较大面积的自持;雅居乐的162号地块则与路劲161号地同期买获,楼面价都在10000元/㎡上下。而日前成交的阳光城047号地,其成交楼面价在9572元/㎡,溢价率3%,且自持2.7万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代偿竞得该宗地块。
在上午还出让了一宗滨海新区地块,位于开发区新金融大道东侧(编号:津滨开(挂)2019-2号),最终复地以36.001亿底价买入,折合楼面价8304元/㎡。
该宗地块位于天津开发区新金融大道东侧、永太路北侧,位于高铁滨海站(原于家堡站)东侧。出让地块土地总面积为131257.3平方米,由10宗子地块组成,地上建面约43.773486万㎡,地下商业用地5万㎡,其中住宅建面不少于29.78万㎡。
津海河园(挂)2019-062号
津海河园(挂)2019-063号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1. 津海河园(挂)2019-062号地块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润路与同心路交口西北侧,其四至为:东至雅润路,南至同心路,西至现状公交站,北至胜利河(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2. 津海河园(挂)2019-063号地块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和慧南路与同心路交口东南侧,其四至为:东至雅馨路,南至同德路,西至和慧南路,北至同心路(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津海河园(挂)2019-062号地块出让土地面积47786.7平方米,津海河园(挂)2019-063号地块出让土地面积182573.8平方米,两宗地块合计土地总面积为230360.5平方米。
依据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经济和城市建设管理局核发的《规划条件通知书》,
津海河园(挂)2019-062号地块具体指标见下表:
津海河园(挂)2019-063号地块具体指标见下表:
津海河园(挂)2019-062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年;津海河园(挂)2019-063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两宗地块合并出让起始总价254500万元(其中:津海河园(挂)2019-062号地块出让起始价34500万元、津海河园(挂)2019-063号地块出让起始价220000万元)。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1.本次挂牌出让竞买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352700万元。
当挂牌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352700万元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竞报津海河园(挂)2019-063号地块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阶段。竞报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240000平方米。竞买人竞报的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为出让地块内规划住宅建筑面积,不含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面积。
2.津海河园(挂)2019-062号、津海河园(挂)2019-063号两宗地块采取整体报价,地块成交后分别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两宗地块成交价格按照起始价比例分别累计溢价额签订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按起始价比例(14%:86%)分别计入出让合同定金。
津滨开(挂)2019-2号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津滨开(挂)2019-2号地块位于天津开发区新金融大道东侧、永太路北侧,四至为:东至规划融智路、南至永太路、西至新金融大道、北至规划汇国街(以挂牌文件附图为准)。
二、其他要求
地下停车位配建除满足项目自身配建要求外,还需包含公共停车位600个(在G、H、I地块下统筹设置)以及于家堡起步区的平衡车位232个(具体平衡车位数以规划主管单位确认的于家堡起步区停车平衡方案为准)。该地块地下停车位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开发区管委会审定,由受让人负责建设,其中于家堡起步区的平衡车位建成后以16万元/个的销售价格提供给开发区管委会指定的接收单位管理和使用,具体事宜由双方签订相关协议。
三、竞买方式及相关要求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竞买报价设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40020万元,折合楼面价12456元/㎡。
当挂牌竞买报价达到最高限价540020万元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依次转为竞报自持C、D、E、F地块规划商业商务建筑面积阶段,自持规划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上限为120000平方米(其中:C地块22000平方米、D地块20000平方米、E地块65000平方米、F地块13000平方米)。
若竞报自持C、D、E、F地块规划商业商务建筑面积达到上限后,依次转为竞报自持A、B、C、D地块规划住房建筑面积阶段,自持规划住房建筑面积上限为271000平方米(其中:A地块92000平方米、B地块78000平方米、C地块61000平方米、D地块40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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