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楼区省体小时代这个楼盘热度依旧高涨,然而近期却不是因为价格低而被热议。
据不少购房者反馈自己前往小时代楼盘售楼询问怎么卖房时,该销售回答说一平米3万多元,而且要一次性付款,跟工程部直接签订合同,而且无需摇号销售。
并且也有置业顾问在朋友圈推广小时代销售信息,称均价3.2万,这一价格比备案价高出一万/平。
在福州12345平台上,也出现了不少购房者遭遇“价外加价”进入私人账户的投诉。
如一位陈先生称“省体小时代加价私下售卖、妄图逃避监管”。5月8日,福州市房管局回复:根据福州市中院(2019)闽01执保81号执行裁定书,该楼盘商品住房已被查封。鉴于此,该楼盘暂停公开摇号和销售,待相关法律程序到位,将根据执行情况确定摇号和销售事宜。
还有网友“郭安”投诉小时代楼盘未在相关报纸上公布摇号信息,采用销售私下联系的方式,告知购房者不能直接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而是需要同工程方签订购房合同。销售单价达到3.2万以上,比备案单价(2.2万)上涨45%左右,并且想采用阴阳合同规避检查。
私账收款
可能遇到什么风险?
众所周知,福州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备案价。在上市前,开发商就必须向政府申报“一房一价”,政府审批后,就意味着双方都认同此价格,那么,每一套房都必须按它的备案价销售。
在公开的购房合同上,开发商无法不按备案价写入,“价外加价”就通过私下收取,而非进入政府要求开发商设立的监管专用账户。这样便存在一种风险:这笔款如果是进入置业顾问的私人腰包,购房权利就将缺少保障依据。
律师表示,如果这笔钱最终不是归开发商,而是被置业顾问取得,或许可定性为以下两种:
?其一,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收取客户资金,将本属于公司的财产私吞,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
?其二,利用其身份便利,从而使购房客户产生错误认识,进而交付钱财,属于一般诈骗行为,涉嫌诈骗。
摇号有人转让 一手可以更名?
这种私账收取加价的现象,近期在“摇号转让更名”的楼盘更为突出。
福州购房者小李说,参加一楼盘的认筹和摇号,没有中签。但是马上,一个自称选到小李所中意户型和楼层的人打来电话,称只要和他签订一个“购买协议”和“房屋代持协议”,并收取一定费用后,就可以办理网签和不动产权证更名手续。
对此,福州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摇到的购房指标是不可以转让的。
该负责人说,《关于福州市五城区商品住宅项目公证摇号销售实施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公开选房后经公证机构确认的《公开选房名册》和购房人名单不得调整、变更,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以此作为商品房合同实名网签的依据。
“根本没有办法更名。”该人士表示,商品房合同实名网签的名字,中签是谁就是谁,不能变更。小李想要取得不动产权证,只能在原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后,通过办理二手房转让手续获得。
福建融城律师事务所张步振律师认为,通过所谓签订“房屋购买协议”和“房屋代持协议”购买房屋,暗藏巨大法律风险。
首当其冲的,是存在转让方因房价波动而毁约的风险。根据《物权法》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设立、变更以登记为要件,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设立、变更的效力。现实中,从商品住宅公证摇号选房到办理房屋产权证,可能长达数年时间。其间,转让一方当事人极有可能因房价上涨而毁约,此时因房屋权属已登记至转让方名下,若其又将房屋直接转让并过户到其他人名下,受让一方当事人即便占有使用房屋,也可能无法取得房屋产权,最终导致购房落空。
张律师说,可预期利益也可能无法得到保障。很多受让方认为只要把产权过户登记的违约金定高一些,就可以保证自己可以登记受让房屋产权,或者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但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业内警示
交了任何钱款,都要及时索要有效票据。
签订合同时,对自己认为应当写入合同的内容,应充分与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再写入合同。
合同中有空白条款或内容,应予以划去或填上内容,不要轻信口头承诺。
交易最好在售楼部或者开发商指定的地方进行,切记不要私下交易。
转出的钱财要看清楚交易收款账户是不是开发商认可的账户。
来源:福州特价房整编,综合海峡网,福州购房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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