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您的位置:中国房产新闻网 > 资讯中心 > 行业动态 > >

父子关系难证明房产无法地产新闻过户 青岛男子公证处遇尴尬

新闻来源:网络整理  2018-03-04 13:07

  丛伟律师向记者表示,公证处要求田先生提供父母及父母的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并非为难田先生,而是符合规定要求,是“合理的”。法定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通过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可以有效避免因“潜在”继承人的出现而产生的经济纠纷。

  “我父亲1946年参加工作把户口从老家迁出,我从1960年起独门立户,”田先生说:“我父亲的户口簿上只写有他和我母亲的名字,我户口簿上只写有我和我妻子的名字,我竟然无法证明我是我父亲的儿子。”田先生的父亲生前没有留下任何形式的遗嘱,且父亲已经过世,出具医学鉴定证明也成为了不可能。

  父子关系难以证明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继承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就是这最后一项“亲属关系”证明让田先生犯了难。

  “按照惯例,公职人员都会填写很多建立个人档案的表格,表格的内容很详细,包括父母及父母的工作单位 。顺着这些表格查,当发现某一时期表格内再没有关于父母的信息时,那么父母的去世时间大致就可以确定了。”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房产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最新资讯

滚动播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