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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拆迁律师解惑问答:小产房产新闻权房拆迁补偿怎么算?开发商有权清场

新闻来源:网易  2018-03-21 16:22

  京平律师答: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土地出让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进行开发建设,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前提是收回土地使用权。拆迁户拥有原土地使用权。收回土地使用权需要经过至少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正常程序。需要经过拆迁户的参与。下列情形下进行土地出让是违法的行为:

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村民签名同意才可以征收吗?

  三、土地存在附着物而非净地的,不得出让!

  问题二:广东惠州5栋民房遭打砸强拆,开发商称“地是我的、正常清场”,你怎么看?

  问题一: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村民签名同意才可以征收吗?

  京平律师答:

  征收土地必须依据法定的流程,否则村民可以拒绝征地并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十一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供应土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防止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一)土地权利清晰;(二)安置补偿落实到位;(三)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四)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明确;(五)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其他基本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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