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ey.sohu.com false 大洋网-信息时报 report 1126 近日有读者来信咨询,他准备与妻子离婚,就相关问题向律师请教:1.他的名下登记有一套房子(与父亲共同拥有),房子是1999年12月两人结婚前购买并开始供楼的,20
近日有读者来信咨询,他准备与妻子离婚,就相关问题向律师请教:1.他的名下登记有一套房子(与父亲共同拥有),房子是1999年12月两人结婚前购买并开始供楼的,2007年8月全部供完,期间妻子有2万元的住房公积金帮助供楼。现在要离婚了应如何计算分割房产?父母名下的其他房产物业与妻子有关系吗?2.他和妻子有一个孩子,已满10岁,离婚后抚养费应如何计算?
所以,小建可先与妻子进行协商处理,在协商处理不成的情况下,该房子归房产登记人小建和其父亲共同所有,但小建应就妻子支付的2万元住房公积金和房子增值部分对妻子进行补偿。而小建父母名下其他房地产物业和妻子则没有关系。
郑贤春律师认为,根据婚姻法解释3第10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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