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记者于海)12月2日,市建委官方网站对外发布通报称,注销包括沈阳新希望置业有限公司、沈阳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皇朝万鑫房屋开发有限公司等在内的共计1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公告指出,按照《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沈阳市建委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查,13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无故不参加动态核查工作,被确定为核查不合格企业,沈阳市建委决定注销上述企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视为送达。被注销资质企业如有意见,可在公告期内,向沈阳市人民政府或辽宁省住建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参加年检、有严重违规的情况下,会被注销资质。被注销资质的房地产企业将不能从事新楼盘、新项目的开发,但仍然要承担已开发的项目产权转移登记、质量保证、维修维护等售后服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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