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网3月30日消息 记者从青岛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获悉,青岛市发布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人才落户方面,本科及以上学历由“先就业再落户”放宽到“先落户再就业”,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则取消社保年限限制;居住落户方面,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购房落户不再设定一二手房和有无贷款限制。
居住落户方面。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购房落户由原来要求购买100平方米无贷款新房,调整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90平方米以上,不再设定一二手房和有无贷款限制。在青岛西海岸新区、红岛经济区、即墨区购买单套商品住宅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以上,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可申请落户。
积分落户方面。积分落户政策实施范围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青岛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红岛经济区。本次大幅降低积分落户门槛,取消申请人员学历限制,居住证和缴纳社保年限均由3年缩短为1年。即,在以上区域有合法固定住所、持青岛市签发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无犯罪记录的人员,可按《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申请落户。
[编辑: 王春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