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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双失”困难群体救助

新闻来源:未知  2017-05-06 21:07

  2017年,东丽区正式实施“失能无子女老年人生活救助”,率先将救助延伸至政策边缘的“双失”困难群体,使之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形成有机补充,通过政策的过渡衔接有效拓展救助覆盖面,确保全区保障救助精准适度。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养老保障水平的提高,实际救助过程中开始出现“双失”困难群体。这类人员大多因失能、无子女、无收入而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供养予以救助,但因开始领取征地补偿或养老待遇后而退出。实际上,尽管有了“收入”,这类“双失”人员的生活水平依旧很低,处于救助“夹心层”,一旦遇到不测往往更加困难。

  东丽区率先开展“失能无子女老年人生活救助”,面向全区户籍60周岁(含)以上未享受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低收入家庭待遇的无子女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生活救助。为确保执行落实,同时制定下发了《东丽区民政局关于做好无子女失能人员救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无自理能力6项评估界定指标,并建立了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三级申请、审批程序和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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