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地税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成都市中心城区目前已通过政府采购,招聘了成都泰宇房地产交易评估公司、四川中砝土地房地产评估公司等13家房地产评估机构参与负责存量房(俗称“二手房”)的基础信息数据调查、采集、标准房评估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每栋房屋所涉及的位置、结构、楼型、面积、环境、交通、景观等近30个参数,以准确把握导致房屋价格变化的基本因素。”届时,这30个参数将成为房屋的标准价格和评估价格的基础。
据悉,调查机构已将成都六个中心城区划分为19个区域进行数据采集,“在全市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实施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开展起来后,各评估公司负责的评估区域情况将在房屋交易中心公示并对房屋评估情况进行说明。”
目前,成都市“城区房屋指导价格”是在2007年确定的,“已不太适应现行的经济运行规律和行情。”相关人士认为,近年来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指导价已偏离了真实的价格。“就算以后通过房屋调查测定了的二手房评估价范围,也将会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以科学评估接近市场的交易价。”
李媛莉 记者 颜婧
7月1日起买卖二手房税收成本或将增长的消息备受成都市民关注。4月17日,记者从成都市地税局获悉,成都市中心城区已正式开展房屋基础数据信息采集工作,为将要全面启动的参考评估价系统进行二手房计价征税工作做准备。届时,此前一直使用的“成都市城区房屋指导价格”将不再是成都二手房交易中核价纳税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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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成都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契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7月1日起实施二手房交易“税收新政”后,“二手房买卖纳税核价标准原则上不得低于评估价。”也就是说,指导价是交易的最低核税标准,二手房交易中,如果成交价低于市场指导价,则按市场指导价核税。因此,相比原来的标准,“新政”之后,二手房交易的实际纳税额将会有不同幅度的增加,最高的纳税金额可能会是原来的2-3倍。若交易人对价格评估有异议,也可向房地产交易所在地区主管税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纳税人也可委托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价格认证机构进行个案认定,地税部门将参考价格认证机构的认定结果,确定房屋的交易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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