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今年“双11”还有不到一周时间。与往年主要靠拼手气、拼网速的玩法不同,今年“双11”期间,“剁手党”们要想买到物美价廉、心仪已久的产品,还要比拼智力、体力。网友们发现,今年众商家促销活动的内容纷纷推陈出新,规则更加复杂。网友们纷纷吐糟:“简单粗暴的直接打折活动已经很难见到了,买个百十元的东西,得花几个小时研究各类规则”“没有‘奥数’功底已不敢应战”。
要让消费者真切感受到“双11”带来的红利,不能仅靠消费者擦亮眼睛,还需要监管部门坚定对各电商不诚信乃至违法行为迎头就打的决心,需要执法者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双11”最重要的就是价格,去年,国家发改委受理涉及“双11”网购节的投诉案件中,促销优惠不实是消费者投诉最为集中的问题,占比62%,这里面一些是打法律擦边球,如优惠条件限制多、保价承诺不保价等。而另有一些则是赤裸裸的价格欺诈,如虚构原价、虚构优惠幅度、结算价格高于标示价格、优惠承诺不兑现等。
要让消费者真切感受到“双11”带来的红利,不能仅靠消费者擦亮眼睛,还需要监管部门坚定对各电商不诚信乃至违法行为迎头就打的决心,需要执法者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及时识破新伎俩,通过通报、公布典型案例、发布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对各电商平台进行有效指引,一方面让他们确保自售商品不出问题,另一方面,更要让他们做好监管责任。(舒锐)
今年“双11”还未到来,各大电商平台就已经暴露出侵害消费者的诸多情况,如媒体曝光的“预售的商品必须单独购买,无法合并订单”,这侵害了消费者对商品的选择权;“优惠券不点击不生效“则涉嫌价格歧视。
实施价格欺诈的商家,不仅将因违反价格法受到行政处罚,更可能因欺诈消费者而承担退货退款并赔偿三倍货款的民事赔偿责任。或许是见识到法律严惩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力度,目前,少有商家明目张胆进行价格欺诈,几乎所有电商在标注画线价格时,都会标明并非“原价”以规避法律。与此同时,商家们侵害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也逐渐走向了专业化、隐蔽化。
近年来,随着国家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与能力的提升,“双11”愈发名副其实。正如,国家发改委在《2016年“双十一”网购节综合信用评价报告》中指出的:“这些年纯粹打着‘降价促销’旗号实际加价销售的商家行为基本杜绝;过往曾被质疑过的‘甩尾货’”等现象今年基本不存在。”可是,不良商家打着“双11”幌子侵害消费者的情况却依然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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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加隐蔽的是,在这个“双11”,不少商家开始用一些复杂的规则来进行“打折”。实际上,这些难以理解的规则,不仅难以让消费者轻松购物,更加侵犯到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严重的是,一些所谓“满减”“预售”等活动存在着诸多消费陷阱,将直接侵害消费者的实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