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还明确了整治工作将分为四个阶段。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昆明近日对住房市场相关问题颇为重视。
《通知》指出,此次整治重点的房地产开发市场乱象包括两个方面,分别是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明确,在“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园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上述区域内1套及以上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存量住房)的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暂停向未满十八周岁非本省户籍人士销售新建商品住房。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通知》旨在打击投机炒房行为,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观点地产网讯:近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工作的通知》,从今年7月起,在昆明市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
投机炒房行为包括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等。
同时,《通知》表示,市住建局将成立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工作小组,并设立举报投诉热线,引导公众参与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第一阶段(2018年7月9日-2018年7月12日)为企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精神并开展经营活动阶段;第二阶段(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18日)为自检自查阶段;第三阶段(2018年7月18日-2018年12月31日)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对辖区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检查、抽查阶段;第四阶段(2018年7月18-2018年12月31日)为不定期督查阶段。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包括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售卡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变相实行价外加价;一房多卖等。
7月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商品住房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房产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