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租购同权”引发的争议,其实正好说明,非常有必要在一些城市进行试点,来为全国范围内的租赁市场改革寻找道路。因而,十二个试点城市不妨积极尝试,最好能够涌现出几个样板城市。
据央视报道,住建部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要求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还要求其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充分发挥其在稳定租金和租期,积极盘活存量房屋用于租赁,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给等方面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而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厦门、武汉、成都等12个城市,被选为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单位。
对一项重大公共政策来说,通过试点总结经验教训,然后推广,是比较稳妥的办法。而发展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实现租售并举,是眼下中国牵涉面极广的改革,涉及数亿民众福祉;同时它还涉及不少新事物新模式、存在利益纠缠,通过试点,也能更好地找出解决办法。
就在这则通知发出几天前,7月17日,广州市发布《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其中提到“租购同权”。这一提法一曝出,迅速在舆论中“炸了锅”。有认为这一理念是“革命性”的,不仅会给“新市民”子女入学带来好处,也能平抑房价;也有观点认为,这一提法中看不中用,在城市优质教育资源有限的背景下,非但无法解决入学难问题,反而会带来学区房房价和房租上涨。
客观来说,能够落实的“租购同权”有助于平抑大面上的房价,优质学区房租金可能会上涨,但这是学区房价值的正常体现;至于入学方面,虽然会带来优质教育资源的更激烈竞争,但解决之道是增加教育资源投入和供给,而非放弃“租购同权”。当然,质疑者的很多质疑也应被认真对待,希望广州有关方面在后续的细则制定中,要审慎决定、科学评估,避免出现负面后果。
但由“租购同权”引发的争议,其实正好说明,非常有必要在一些城市进行试点,来为全国范围内的租赁市场改革寻找道路、建立共识。
观察这些试点城市,多数都是对“新市民”比较宽容、在租赁政策上勇于进取的城市。既然是试点,就无妨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大胆些,而不是裹着小脚,畏葸不前。本质上,这十二个城市大胆试点,其实也是为“全国迈步”探路。
《通知》中提到搭建政府交易平台、推动国企进入租赁市场,就目前看,都是不错的改革方向,这是各地都可以积极尝试的。从当下的租赁市场发展来说,确实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包括落实“租购同权”、规范租户与房东关系、破解长租公寓盈利乏力等,试点城市也大有尝试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纵观国外安居梦实现比较好的国家,在租赁市场上,采取的政策并不一样,有各自的模式。这也说明,在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上,试点城市可以根据本地情况、科学评估和专业建议,制定出符合“地情”的租赁政策,不必搞得整齐划一。
住房改革不怕“租购同权”冒进,就怕不试点。因而期望十二个试点城市能大胆试点,最好能够涌现出几个样板城市,给全国政策制定以可资参照的经验,也给其他城市树立参考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