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广州7月20日消息(广东台记者王文峰)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住宅加装电梯,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征求意见稿》最大的突破是明确提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增设电梯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征求稿表示,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而实际支付的工程建筑费用。提取流程为,在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并取得发票后可提出提取申请,只可提取一次。有市民认为,对老百姓来说是好事,“资金的渠道会更宽一些,那肯定有利于这种建设”。
暨南大学教授胡刚对此表示,加装电梯的费用也比较贵,有的有十几万,有的也有五六十万,现在有公积金来支持,符合国家大的方针政策。
其实,早在2012年实施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以及2016年公布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都明确规定,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但在实施过程中,不少市民在因住宅楼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时遭到拒绝。根据此前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尽管《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有相关规定,但作为“上位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没有提及电梯加装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细则需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才可执行,此前关于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议题并没有通过审议。
现在,《征求意见稿》有望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解决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难的问题。不过,有市民依然担心,旧楼加装电梯推进会有难度,“业主们共同的意见还要政府的多加指导。”
暨南大学教授胡刚也认为实际过程中需要解决不少困难,要促进这件事情,要解决很多困难,包括一楼住户的问题、采光问题、用电问题。
关于公积金提取用于加装电梯的更多细节,征求意见稿暂无进一步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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