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您的位置:中国房产新闻网 > 资讯中心 > 行业动态 > >

成都规定开发商不得拒绝购房人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新闻来源:未知  2017-09-14 21:40

  中国证券网讯 14日从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在销售商品住房时,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据新华社报道,记者了解到,目前成都房地产市场上很多新开楼盘不接受贷款,全款购房成了当前成都房地产市场的一大现象。

  对此,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通知。通知明确,开发商应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合作申请。

  开发商应当充分尊重购房人选择购房方式的权利,不得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不得在房屋销售价格上存在价格歧视差异。

  开发商拒绝或阻挠购房人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可向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反映。开发商损害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的,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对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通报、媒体曝光、暂停其项目的网上签约,同时记减信用分处理。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房产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最新资讯

滚动播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