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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略最新态势 苏地产新闻州房产调节相关政策出台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8-03-04 14:30

业内人士认为,现行的租住房管理条例颁布时间较早。2017年5月,苏州被列入省内购租并举试点市,在“租购并举”的新形势下,以往租房管理条例面临新的问题,新的挑战。

 

 

新政策略最新态势  苏州房产调节相关政策出台

会议提出了2018年将制定《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条例》,并针对制定《苏州市不动产登记条例》开展立法调研。

从1月份开始,城区住房保障申请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调整了。其中,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标准线从2100元调整到2300元;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标准线从每月人均3360元调整到3630元。

 

新政策略最新态势 苏地产新闻州房产调节相关政策出台

此时针对房屋出租安全进行立法,对于以往的租房政策是一种补充,也反映出对于租赁市场的重视,有利于整治群租房等乱象,进一步规范租房市场,引导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若干意见(试行)》(苏园工〔2017〕29号)文件精神,以及园区组织部人才工作相关部署

对对对!房价涨的飞起的,收入什么的不也得涨涨才能行么!在这样的大政压迫下,房产市场稳定地发展着,房价也在一步步趋稳,赶紧确保确保住房保障人们的需求!

伴随年初多地区展开的楼市调整新政策略,苏州也不甘落后,加入了这一队伍,为国家房产态势平衡的调节贡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园区社保和公积金中心即日起在中心大厅设立人才安居专项奖励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交专项奖励申请。

 

 

今后每年将根据上年度市区商品住宅均价的50%对外公布。城区购买共有产权型保障性住房已满五年的家庭,可按每平方米4079元一次性购买政府所占的全部产权面积。

管理办法要求人均承租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2平方米,同时对于出租房的使用、管理、出租人义务以及租赁备案登记手续做出了规定。

一、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人才安居新政

据悉,目前苏州针对房屋出租施行的管理办法为《苏州市居住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于2008年2月26日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对在园区就业且在园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形成园区地方财力的各类人才,根据上一自然年度实缴入库的工资薪金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以下简称“纳税总额”),可按政策申请享受相应专项奖励。

今天,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苏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振一,作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三、苏州城区住房保障人均月收入标准线调整

 

另外,从今年1月份开始,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保障的购房补贴标准也有所调整,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化保障的购房补贴标准从每平方米5400元调整为每平方米8190元。

 

苏州房产政策所带来的福利,无疑为真正想要买房的购房者们创造了新的良好环境。房价的飞速上涨和人均工资现状之间的不平衡态势,相信可以在未来得到很好的调控,人们的保障也会越来越多。

 

 

 

对于这项办法可以说会使很多人期待的了,苏州市的外来人口数量相当可观,当下制定办法更加是践行了当住不炒的宗旨,将来的居住环境都将得到有力的保障!

 

二、苏州将立法管理房屋出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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