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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屋过户免契税,地产新闻市场交易不再绑架家庭伦理?

新闻来源:网易  2018-03-11 19:41

夫妻房屋权属变更从此或排除在市场交易之外

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全国各大城市都已经只对夫妻间的房产所有权变更收取工本费,费用均在百元上下。因此规定的重申和补充,并不会大幅降低夫妻间房产变更的成本。

记者17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予以明确。

猜测一:契税会大幅下调?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去通过离婚获取购房资格还需要缴纳1%的契税,是有一定成本的,而现在免征契税后,夫妻离婚变更房屋权属关系的成本将为零,或将助长人们通过离婚来获取购房资格的心态。

既然夫妻间房屋权属变更可以免征契税,那么近亲直系亲属,如父子、兄弟姐妹等人之间继承或赠与是否也应该免征契税呢?

根据通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

本报记者戴和清长沙报道

猜测二:会刺激假离婚潮?

各大城市多对变更已免征契税,前后变化不大

“有这种可能性。”舒蓉月说,“因政策出台,可将一方名下房产全部更名到另一方名下,再离婚,没有任何房产登记的一方即可再次享受购房政策。这样财产增多了,也没有增加额外的税收支出。”

2011年,新《婚姻法》中关于婚前个人按揭买房,离婚后房子归产权登记人的解释出台后,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强世功曾评价:“市场经济中的弱肉强食逻辑被引入到婚姻家庭中。不受约束的市场经济会摧毁有机的社会组织,而把市场逻辑引入到婚姻家庭法中,最终摧毁的无疑是家庭本身。”有分析称,此次两部门的通知,终于将夫妻间的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排除在市场交易之外,市场交易的规则对家庭伦理的干预开始减弱。

早在2011年8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但当时并没有明确对夫妻双方共有变为一方所有的情况,做出免契税的规定。尽管如此,有媒体报道,在一些大城市,比如北京,实际操作过程中已经免征夫妻间房屋产权变更的税费,只收取少量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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