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今年两会期间,房地产税在多个官方场合屡被提及。由于其涉及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自然迅速成为了舆论关注的焦点,社会各界人士也就房地产税的立法及实施等事项献言献策。本报将两会期间各方的观点进行梳理,供读者参考。
■本报记者 王 峥
近些年的两会期间,房地产税都是各界关注热点议题,今年也不例外。尤其是从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首场新闻发布会开始,关于房地产税立法在8天时间里被官方4次提及。
从官方的表态来看,房地产的征收已是板上钉钉,社会各界更为关注的是何时征收以及如何征收的问题。
不过,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并未提及房地产税的时间表,只是称目前仍处于草案起草阶段。
同时,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则明确表示,房地产税总体思路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
此外,就房地产税的立法流程和进度,有机构的研究报告指出,预计最快在2018年12月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上完成一次初步审议,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完成三次审议,最快要2020年提交全国人大全会表决。2020年表决通过以后,具体制定实施细则可能是2021年各地去制定,2022年开始征收。
而根据此前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介绍,开征新税种需要7步,目前还只是在第一步起草,这意味着短期内开征房产税的可能性极小。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官方的声音外,部分具有财经和房地产背景的委员代表,也对房地产税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官方频繁发声
今年两会伊始,房地产税的话题便在行业霸屏。
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张业遂在人大首场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任务,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和财政部牵头组织起草,目前正在加快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论证、内部征求意见等方面的工作,争取早日完成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准备工作。
张业遂指出,税收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依法治税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党中央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这项改革任务,研究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经党中央审议通过,明确了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一是今后开征新税,应当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相应的法律。二是对现行的税收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者废止的时间也作出了安排,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改革任务。
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李克强总理在向大会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健全地方税体系,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而这是自2013年中央提出对房地产税进行立法后,“房地产税”第二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
3月7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就房地产税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其表示,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实行了房地产税制度,中国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比如说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再比如说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这样的话,使我们设计的房地产税制度能够更加合理、更加公平。
“房地产税的作用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特别是个人财富的集聚,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同时,筹集财政收入,用来满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需求。”史耀斌还进一步解释道,“世界各国房地产税共性的制度安排。一是所有的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二是在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中,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或者是对一些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三是房地产税属于地方税,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教育、治安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等支出。四是因为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所以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这样才能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此外,史耀斌还透露,“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抓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房地产税总体思路就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目前,我们正在设计、完善,同时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
而在官方密集的于4天内3度就房地产税发声后,3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其表示,2018年将继续加强立法工作,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研究制定房地产税法。
值得注意的是,史耀斌提及房地产税的作用主要是调节收入分配,这也意味着,房地产税首先是调节税。天风证券的研究报告便指出,这一定位意味着,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会非常小,免除会比较大,而这也符合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炒的定位,真正有住房需求的人不会被收税了,只对面积比较大、套数比较多的人重点征收。相反,如果定位成收入税,则普遍征收税率会很低,但征收的范围非常广,大家都交一点,但是大家交得都不多。
实际上,此前的重庆、上海模式便是走的调节税路线。譬如在征收对象上,上海和重庆都给出了较宽松的豁免条件,其中上海还可以享受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重庆可以享受100平方米高档住宅(含独栋别墅)的免税面积;在适应税率上,上海为0.4%和0.6%两档,重庆为0.5%、1%和1.2%三档,两地税率都相对中性。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重庆、上海将是未来房地产税征收的蓝本之一,最初执行的力度也将相对温和。
代表委员建言献策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尹中卿表示,推进房地产税改革比较谨慎,牵一发而动全身。尤其在防范金融风险,避免房地产价格大起大落的情况下,房地产税的出台时机更需要拿捏好分寸,其主张征收的原则要放宽,这样更容易被大多数人接受。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表示,“房地产税这么长时间未推出面临挺多技术性问题,单征管一项要弄清就不容易,税收征管法需要做相应修改。”
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杨伟民表示,房地产税的出台是必要的,需要慎重研究,听取各方意见,详细论证。在征收方面,应该实行差别化政策,不同地方房价不同,税率可能不一样。
全国政协委员、恒大集团董事长许家印认为,房地产税出台要慎重研究。他在全国政协经济界别小组讨论会上表示,房地产税可以对控制房价有作用,但或许起不到关键性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58集团董事长姚劲波建议称,在具体房地产税立法过程中需要注意到各种免征范围,比如是否为家庭唯一住房,或人均50平方米以内免税、是否可以与个人所得税作抵扣等等,这样房地产税才会对长期稳定房地产市场起到关键的作用。他个人是支持房地产税的出台,这样会促进大量房源进入租赁市场,房屋总体空置率会下降,买房也会更便宜,但对炒房者来说会受到很大影响。
全国政协委员、富力地产集团联席董事长兼总裁张力则表示,“现在改善型住房卖得比较好,平均户型大约在160平方米,所以我建议,以160平方米作为起征基础。至于第二套房、豪宅那就要按照一定标准来征收房地产税比较合理,否则会影响到千家万户”。同时,张力强调,如果是按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若160平方米的房子按照市场估值10万元/平方米的价格计算,房价在1600万元,但是很多人工资不高,根本交不起房地产税。所以,征收房地产税应该是一个慎重的问题,而且起征点起码要惠及广大群众基本的居住需求,至少要基本保证广大人民居住的第一套房子免收房地产税。
全国政协委员、远洋集团董事局主席李明表示,“房住不炒”的定义为房地产长期持续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对整个房地产市场起到很重要的预期作用,房地产问题在未来很可能慢慢从热点问题中消除。
全国政协委员、房天下董事长莫天全表示,“房地产税已经走上日程,大家都希望房地产税能够尽快地完善,但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走完程序,相信会找好一个时间节点颁布执行。”其还指出,房地产税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税种,牵涉到每家每户每个人,特别是地方税很重要的一部分,能影响各个方面的平衡,因此推进要特别谨慎。
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学家李稻葵表示,房地产税应该定位为地方税,不是中央税,也不应该全国“一刀切”,而是要因地制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大的原则,具体征收细则下放到地级市,由地方自行制定。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李认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明了政府对推进房地产税的决心,在接下去两三年中肯定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对于具体的征收方式、范围和规模,都需要形成更加充分的共识。具体的推进速度要取决于这些讨论的进度和结果。他不认为打压房价是推出房地产税的目的。房地产税会使得房价平稳健康,稳中有涨,但涨幅会大大地低于过去十年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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