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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引发“抢房大地产新闻战” 付款协议成一纸空文

新闻来源:中国网  2018-06-17 10:08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杜永胜律师:房屋虽然办理了过户手续,但并不是真正的买卖,你母亲可以要回属于自己的份额,你父亲的份额应当由你、你姐姐及你母亲来继承,你母亲单方起草的协议是无效的,建议协商解决。

  相关法条: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问法律师给予以下解答: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单民强律师:你好,从你说的实际情况来看,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房屋买卖关系,那么该房屋应当适用法定继承,即房屋属于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去世后,其中一半属于你母亲所有,另一半由你母亲和其他子女共同继承。关于你母亲写的协议,需要结合实际内容为具体分析,建议妥善处理。

房屋过户引发“抢房大战” 付款协议成一纸空文

2017-06-05 10:23:00 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6月5日讯 近日,本地网民通过“网上问法”提问:由于我孩子上学需要房产证的问题,我父母在未和其他家人商量的情况下将房屋通过买卖过户的方式转让给我,但我未支付任何金钱。我父亲去世后,我的姐姐得知房子已经过户给我,她要求我支付她30万元房款,我的母亲以我父母的名义写了一份付款协议给我姐姐。现在,我母亲住在这套房子里,请问我母亲可以要回这套房屋吗?我母亲写的协议我没有签字有法律效力吗?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徐学春律师:从物权登记角度看,房子归你所有。但如因产权产生纠纷的,利害关系人就要通过确权纠纷确定产权。确定后方可按之进行处分。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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