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听着发言,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却着急了。“我对大家刚刚提出的一些问题有不同看法。”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降幅明显,一般纳税人税负则有升有降。”孙太利委员提出的现象也是事实,他说,由于税率不同导致部分一般纳税人企业纷纷将规模业务“打散”,重新注册成为小规模纳税人以降低企业成本。“而同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在不同试点地区的行业认证也不同,比如邮政快递业,认证为运输业还是物流业,其要缴纳的增值税截然不同。”作为试点单位,交通运输部财务司副司长付绪银补充道,这在同行业间形成了一定区域性不公平。
“期待扩大企业进项税抵扣范围”是这些抵扣不足企业的呼声。
委员、党派代表、专家学者们你一言我一语,讨论十分热烈。作为提案承办单位代表,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并没有坐不住,他带了8位财政部相关部门熟悉情况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分别直接进行意见沟通和答疑解惑。他说,“今天的12件提案,我认认真真地看了一遍,委员和党派代表们现场的意见建议我也都仔仔细细记下了。可以说,我对这些意见建议没有任何异议,会将这些意见建议研究吸纳进未来的政策考虑中。”
“不同阶段,哪些部分不能抵扣、哪些部分可以抵扣是经过综合测算的,需要一步一步来。如果想在某一个时期,所有进项有增值税发票的全部实现抵扣是不现实的,要尊重发展的阶段性情况。”许善达进一步解释说,他并不是一定反对调整税率,但至少在“营改增”全面推广之后,才有可能讨论整体税率的调整问题。
(来源:人民政协网)
“期待税率设置更合理”
【字号 】 留言 论坛 手机点评 纠错“适当增加服务业企业进项税抵扣项目,可以考虑将路桥费、保险费等纳入抵扣范围。对于企业存量设备等无法享受政策优惠的,可灵活采取项目扣除、投资抵免、加速折旧、延期纳税等方式,建立直接优惠与间接优惠相互协调的税收优惠机制。”石文先委员在提案中写到。
作为我国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去年1月1日起,国家在部分行业部分地区率先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改革。一年来,针对“营改增”的成效和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及部分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递交了多件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提案。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范坚也表示,其实大家对加快推进“营改增”全面实施的认识是高度一致的,主要就是进一步优化服务和管理。
按照现行试点政策,企业根据行业和经营规模,分为小规模企业和一般纳税人企业,且各自适用不同税率。小规模企业统一按总收入的3%征营业税,不能进行成本抵扣;一般纳税人企业免除营业税,企业按总收入减去相应成本后的部分征增值税,税率按行业不同分别为6%、11%、13%和17%。
不仅如此,部分现代服务业中,人工、交通、房租、物业管理、邮电通信等不能抵扣项目支出费用占总成本的90%左右,税负自然也得不到实际降低。
16日上午,全国政协“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 降低中小企业负担”提案办理协商会在全国政协机关举行。党的十八大明确将“提案办理协商”作为增强民主协商时效性的四种形式之一写入十八大报告后,提案承办单位乃至社会各方面对提案办理协商活动十分重视,提案委员、提案党派、专家学者以及承办单位、试点单位等各个涉及领域代表悉数到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参加此次提案办理协商会的承办单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均派出了分管相关工作的副部级领导带队,一场关于“营改增”试点改革的讨论,最终殊途同归地达成了“坚定不移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共识。
“‘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中小企业税费负担,促进了结构调整和产业分工,三大成效显而易见、不必细表。”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副主席宋海手中的这件党派提案,是从参与试点的20多个小微企业的调研中而来,当短期政策调整逐步转化为长期的税制改革,如何真正激发中小企业尤其小微企业活力,宋海带来了他们的心声,“期待税率设置更合理”。
“税制改革中的问题需客观看待”
“期待扩大企业进项税抵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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