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剩下4个月,有的省份已经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物宣布“死刑”。据南都记者了解,目前全国已有六个省份明确提出,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业界认为,如果以原CFDA提出的时间为节点,将意味着17万药品中有50%的批文将可能被注销。这也意味着,部分企业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将要退出市场。
据南都记者了解,目前山东、辽宁、江西、浙江、广西及甘肃六省份的相关部门已先后发文指出,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而其他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物仍在药采平台中挂网的,原则上“暂停挂网”,而未挂网的则暂不纳入药采平台的招标。
南都记者查阅原国家食药监总局(CFDA)2016年公布的《2018年底前须完成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目录》要求,我国应在2018年底前完成289种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换言之,目前距离原CFDA划定的“底线”时间剩下4个月左右。
仿制药存在“未知的”技术问题
不过在部分专家看来,仿制药要做到原研药疗效和质量一致性,是基于药物含量、纯度等进行控制,其中找到控制疗效的指标是关键问题,但这是一个难题。
部分省份将未通过药物排除出招标范围
资料显示,289个基药目录里,苯磺酸氨氯地平片已经有20家企业开展临床试验。从参与的企业家数来看,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最多企业争夺,参与企业达20家。硫酸氢氯吡格雷片11家、头孢呋辛酯片10家、阿莫西林胶囊9家、格列美脲片和盐酸二甲双胍片各7家,都是竞争热门产品。
通过一致性评价降低药品费用支出,提高药物可及性,这是相关部门力推一致性评价的初衷和目的。有业内人士也认为,药物一致性评价除直接提高仿制药药效外,也会对诸如“苄达赖氨酸滴眼液”、“匹多莫德”等广告宣传的“万能神药”“安全但无效”的药物带来影响。对于普通市民来讲,好处不言而喻,其所带来的社会效应不言而喻。
因为无法掌握有些原研药生产的技术,存在无论怎样进行一致性评价,都不能和原研药达成一致的情况。部分同品种同规格的药物,即使原研药和仿制药在化学式、成分及体外溶出度一致,但是因为制作工艺问题,仿制药物在体内释放的熟度、程度或被人体吸收的量与原研药相比有很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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