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在推进百万亩樟子松造林工程中,结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积极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实现了林木资产向资本转化,盘活林业经济,真正使林地受保护、农民得效益。
这几天,多伦县大北沟镇北石门村的陈金兰正在忙碌着装修鹿产品加工车间。“现在国家的林业政策真好啊,可给我帮了大忙了!”。陈金兰高兴地指挥技术工人们组装装灌机。
本报记者 方弘 通讯员 左鸿飞
陈金兰家养殖了300多只梅花鹿,有鹿舍3600平方米,加工厂房200多平方米。但由于缺乏资金,一直没能进行鹿产品深加工。听说能用林权证抵押贷款,陈金兰立刻将自家的退耕还林林权证作为抵押物,向林业部门和县信用联社申请了贷款,林业部门接到申请7个工作日后便完成了评估,给陈金兰贷款50万元,让她购进了灌装机、鹿茸切片机、中草药粉碎机、过滤机等设备,解决了陈金兰的燃眉之急。
截至目前,全县林权证抵押贷款金额已达8500万元,其中农民使用林权证贷款涉及64户,贷款金额3800万元;造林绿化企业贷款涉及3家,贷款金额4700万元。
近年来,多伦县通过大规模实施林业生态重点工程,全县林地面积已增加到247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0%,活立木蓄积量增加到114万立方米。为推动林业发展,该县出台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推动生态大县建设的决定》等有关政策,积极协调地方金融部门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同时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专门负责林地流转、抵押贷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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