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的益处既是解决企业重复征税的大问题,又推进了社会产业化分工的精细化,纳税人不会因为税收的原因而导致重复纳税,这将有利于那些自主创业的企业健康的生存发展。因为那些大企业由于担心将自身业务外包而导致税负增加的因素将基本消失,从而让这些大企业做自己核心的东西,把不太重要的项目社会化,从而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
事实上,与营改增引发的其他问题相比,重新划分国税与地税的版图才是补偿性改革的最大难点。从积极面看,营改增将创造出激发重新思考和梳理政府间税收安排的极好机遇。
随着企业对服务重视程度的提高,服务应该社会化和多样化,但由于营业税的重复征税,对那些提供服务的企业带来税收负担的增加,虽然国税总局也多次对一些行业和企业批准可以按差额征税,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现状,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由于营业税属地方,如果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分配体制不进行重大改革,这个问题很难解决,所以此次营改增,中央政府是双管齐下,一起改革。
NBD:还是有一些行业没有进入营改增试点,税负是不是主要原因?
税基不具流动性的税收,也使地方政府有能力实施差别税率,以充分反映辖区居民对地方税收和服务组合的偏好差异。由于具有较高的流动性,营业税并非理想的地方税。从中长期看,理想的选择是让“土地财政”回归真正意义上的房产税,即按房地产的评估价值而对房产持有者征收的受益税。赠予税和遗产(或继承税)也需要适时考虑开征,但其目标指向公平分配,而不是经济学的基本逻辑—成本(税负)和受益的匹配,包括群体间的匹配和地理上的匹配。其他一些不具有税基流动性的税收,亦需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地方税予以确立。
营改增改革不仅对完善税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对1994年财税改革构建的中央与地方基本财政分配框架造成了冲击。随着改革的推进,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将被增值税完全取代,而目前增值税中央与地方按75:25分成,“营改增”后分税制财政体制应如何调整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
如重新划分事权,减少地方政府的支出责任。如将义务教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药品食品质量监督等现行地方政府的事权上划至中央。由于地方支出规模下降,因此可以不弥补或者少弥补收入的下降;增加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在中央与地方税收分享关系、事权划分不变的情况下,中央通过营改增增加的收入也可以通过增加对地方转移支付,尤其是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方式重新分配给地方,弥补地方政府收入缺口。
多重原因致税负增加
刘桓:可以分析一下不降反增的原因,增值税和营业税税制计算方法不同,营业税是营业收入全额征收3%,因此比较简单,增值税首先要保证税负不能超过营业税,增值税是销项减去进项,销项是11%的税率,因此只有一条就是进项必须达到8%以上。
目前交通运输业由于税负增加,因此国家采取的是财政返还政策,税负增加多少,财政给予返还,但这个做法还是存在问题,如果返还时间有滞后,年底退税不及时,就会造成企业资金链紧张面临困境。因此,对运输和物流业11%的税率,还是要做制度上的设计,要符合给企业减负的基本方向。
现在我们抵扣的部分可能到不了8%,就出现了税负增加的情况。原因基本有以下几点,首先是存货处理不好,上海2012年开始试点营改增,但很多企业的东西是2011年买的,没有增值税发票就不能进行抵扣,必然会造成抵扣不足,这在2012年上半年尤其突出;其次,在交通运输行业中,大家可能认为企业会买车,买车就会有增值税发票,但实际情况是很多企业并未买车,这样的话就没有什么太多可以抵扣的项目了;再则,路桥收费没有进行抵扣,越是远途所缴纳的路桥费也越多,这也造成了企业成本大幅度攀升;最后是保险没有进入,运输企业中最主要的一项开支来自保费支出,但是保险行业并没有进入营改增试点,没有增值税发票,运输企业的很大一部分成本又无法进行抵扣。
营改增后,为何部分企业的税负会增加?下一步改革中将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就此,《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了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
如果将未来可能实施的税制改革纳入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调整的视野,方案设计就可能要复杂一些。根据税制改革的方向,有如下两种基本思路:增加房产税、资源税等地方税收入。如通过房产税改革,把居民自用住宅纳入房产税征收范围并作为地方收入;继续推进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的改革,适度增加税负并扩大征收范围也会增加地方收入;还有一种思路是在增值税改征营业税后,降低增值税的税率并将其全部作为中央税,在零售环节单独开征销售税作为地方税。这一方案的核心是首先降低增值税税率并将其全部作为中央税,在保证总体税负不变或略有下降的前提下,将增值税税率下调减少的收入通过在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转移给地方,将零售环节销售税全部作为地方政府收入。
从各地营改增试点来看,绝大部分企业税负下降,总体减税效果明显。然而,也有少部分企业在试点初期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国税总局局长王军曾表示,截至今年2月底,9省市先行试点“营改增”的企业已达112万户,实现减负550亿元以上。不过他也坦承,5%左右的企业税负有所增加。 NBD:营改增从2012年初开始扩围,今年8月又将经历一次双扩,您怎么评价这个进程? 在欧洲有97%左右的企业是15人以下的小企业,但欧洲国家的经济发展是非常好的,而我国在前段时间内,更多的强调做大做强。其实关乎国际民生的企业,如:石油、航空、电力等企业可以做大,因为这既关系到国家的安全问题,同时也是自身生产产品的需要。一段时间内,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家过分追求大而全,往往忽视企业之间互相的协作。这次营改增的结果,就是让那些不涉及到国家安全“农家饭庄”式企业的经营模式转变为“小吃广场”式的经营方式,但这种转变需要一个过程,更需要一段时间来完成。 刘桓:建筑行业等没有纳入增值税范畴与税负问题有很大关系,目前,国家在这个问题上没有找到一条对工业和商业企业监督管理的好办法,这也是行业进入放缓的主要原因。建筑安装业比较复杂,构成成本的东西很多,目前有上万种产品,涉及几十个行业,难度很大,贸然实施很可能出现建筑行业没什么可以抵扣项目的情况。 郭伟(税务师) 2011年国内增值税加营业税收入合计为37945.63亿元,营业税全部改征增值税后,如果增值税保持75:25分成比例不变,按照2011年的数据测算,不考虑减税等因素,地方收入为9486.41亿元,减少了1万亿,占地方税收收入近四分之一。面对营改增后地方如此大的收入缺口,势必要求分税制财政体制进行相应的调整,这是进一步推进试点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但营业税彻底告别历史舞台还有相当的时间,营业税里共有九个行当,有些行当进入增值税现在还比较有难度,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转变为增值税之后,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提供抵扣的发票,但现在有些行业是无法为下游提供抵扣的,比如餐饮娱乐。有些与生产性相关的行业进入增值税范畴是可以想象的,但是这其中有难有易,增值税扩围的原则应该是先易后难,中央最新的表态是让邮政通信进入,就因为它与生产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