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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所需的房产新闻资料你都知道多少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8-03-11 11:42

  7.登记申请材料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经公证的中文译本原件;

  8.境内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可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申请人身份证明

  (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3.境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的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公证。香港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台湾出具的公证书应由中国公证员协会或者北京市公证员协会确认;外国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有关登记材料应当公证。在外国公证的证明文件,需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与中国没有外交关系的国家,由该国和中国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的中国使、领馆认证;

  (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2.外省市居民: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申请房屋登记可提供户口簿;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

  8.其他资料:

  4.港澳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或居民身份证;

  (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3.军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或士兵证,或学员证,或军官退休证,或文职干部退休证,或离休干部荣誉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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