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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易鸿悦房地产经纪有限房产新闻公司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被罚

新闻来源:网易  2018-03-11 20:07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项,责令该公司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之内改正,并处以10000元罚款。处罚决定书送达日期为2018年3月7日。

千龙网北京3月9日讯 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布京建法罚(市)字 [2017]第010638号处罚决定书,北京易鸿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因存在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行为,被罚款1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易鸿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1日签订了关于门头沟区新城城子地区21-218居住项目(A1)门头沟新城城子地区天台山居住项目6层602号房屋的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合同(编号为F0004970),该北京市房屋出租委托合同中没有该公司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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