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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扩大住房限购范围 同时地产新闻暂停向2套房及以上家庭出售住房

新闻来源:中国网  2018-03-15 21:44

    

    

    中国江西网赣州头条讯 记者王世龙报道:7月15日上午,中国江西网记者从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获悉,7月14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赣州市中心城区住房限购范围扩大至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暂停限购范围内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中心城区(不含南康区、赣县区,下同)户籍家庭出售住房(含二手住房,下同),暂停向限购范围内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中心城区户籍家庭出售住房。

    

    《通知》指出,非赣州市户籍家庭在限购范围内购房需购房人提供自购房之日起计算的前2年及以上在本市中心城区(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严格住房货款申请人的资格审查,以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住房套数作为住房货款套数认定标准,提高首付款比例: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价款的50%;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发放贷款。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价款的70%。

    《通知》要求,各地要继续加大土地供应和收储力度,防止土地价格过快上涨。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主体责任。住宅成交量、成交价格波动较大的县(市、区)要结合住建部、省、市房地产调控要求,制定符合本地区的政策措施,对房地产调控不力的县(市、区)将进行预警,预警三次后直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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