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查验房屋方面,新版合同特别提到,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房屋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新版合同规定,商品房必须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和房屋测绘报告才能交付。商品房在交付时,水、电、气、暖等配套设施必须齐全,通信、电视、宽带等线路要敷设到户,其他公共服务配套,如小区绿化、幼儿园等,也须达到双方约定的条件,违约按约定方式处理。
不少市民都碰到过购房陷阱,今后,购房者的权益将得到更有力的保护。
针对商品房交付,旧版合同规定,只要具备交付条件即可。
根据规定,商品房进行买卖时
目前,国内房地产开发行业普遍采用项目公司开发制,项目公司一旦开发完一个楼盘就会被注销,当房屋质量出现问题时,购房者很难找到相关责任人。
新版合同明确,开发商对在卖房过程中收集到的购房者信息有保密义务,除非因法律、法规规定或公检法、纪检部门执行公务需要,未经购房者书面同意,开发商不得对外披露和越权使用购房者信息。
新版合同对购房者有哪些利好呢?有购房意向的市民不妨提前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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