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O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2018)粤01民终8501号
汤国伟与广州市海顺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汤国伟不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17)粤0105民初22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18年7月2日15:30-17:00在本院第三十五法庭开庭。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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