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祥教育
原标题:200多万的房子5万多中介费?链家被诉滥用支配地位
中介费,是房产交易中一笔不小的支出。在北京,一套二手房仅中介费动辄就十多万。中介费这么贵,到底是不是合理合法的?最近,北京的王女士因为中介费过高将号称“独角兽”的著名房产中介公司“链家”告上法庭。
链家被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016年2月18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链家鲁谷店员工的介绍下,王女士看中了一套位于鲁谷街道某小区的房屋。认为链家员工提出的以总房价的2.7%收取中介费用过高,降价沟通未果后,当晚,王女士并没有下定决心。
“中介费用太高了,我看中的那套房子标价216万。按照房屋总价2.7%的标准,需要付出中介费5.8万余元。”王女士向记者说。
次日,王女士继续通过其他房屋中介继续看房,但效果并不理想。“因为其他中介公司掌握的房源比较少。”王女士称,当天,她又与链家员工取得联系,要求约业主进行商谈。
在业主答应降价1万元,链家也承诺便宜2050元中介费的情况下,王女士同意签约。
签约时,王女士被链家员工告知,2.7%的中介费包含了2.2%的居间服务费和0.5%的保障服务费。王女士指出,该链家员工明确表示,上述《居间服务合同》和《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必须一并签署,且合同中的印刷部分不能修改。
记者注意到,王女士签订的《房屋交易保障服务合同》有三方主体,包括房屋出卖人、房屋买受人以及提供房屋交易保障服务的一方——北京中融信担保有限公司。该合同约定,保障服务具体包括保管与交易相关的产权资料及其他重要材料、告知贷款审批进度、提供房屋交易资金托管服务等13项内容。
张正鑫认为,这13项服务也是捆绑在一起合并销售,购房人只能照单全收,“交易保障服务列举了13项内容,好多都是没用的,比如房屋交易及托管服务,现在都可以通过北京各个区的住建委或其他银行去提供,还有协助办理公证手续在我这个交易中是明显不存在的。”
“当时链家员工明确表示两个合同必须一并签署,我只能按照要求签订完了所有合同文本。”王女士介绍,签约后自己向链家共支付了5.6万元。其代理律师张正鑫补充说,签约时中融信公司系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双方按照约定签署完合同,但王女士心中的疑惑未消。在收集相关资料后,她认为,根据链家的介绍以及自己的买房经历,链家在2016年度北京市城六区存量住宅(存量住宅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住宅,通常俗称“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且存在滥用支配地位的行为。于是,王女士将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返还部分居间服务费及保障服务费,并支付合理支出,共计2万元。
“消费者对房屋中介机构提起反垄断诉讼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邱宝昌说,消费者起诉具有优势地位或市场支配性地位的企业,是对不公平的高价说“不”,这符合我国反垄断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今年6月23日,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此案。目前还没有正式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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