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北京市场上有很多种房子,产权性质各异。不同类型的房子,购买的资格不同,产权性质不同,购房成本也不同。本文就带各位梳理一下。
一、北京市场上有多少种不同性质的房子?
目前北京市场上的房子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如有疏漏,欢迎补充):
1、 普通商品房
这种房子是最常见的,可以自由买卖。
2、 已购公房(非央产类)
这类房子原位单位所有,但已经转让给职工,没有特殊约定的可以自由买卖。
3、 已购公房(央产类);
这类房子不能直接上市交易,必须先办理上市手续,4、 经济适用房,目前已经停建
这类房子一般是定向销售给中低收入家庭,申请门槛最高,价格最便宜。
5、 限价房,目前已经停建
限价房一般销售给中等收入者,比商品房便宜,但比经适房要贵,申请门槛比经适房低。
6、 自住型商品房
自住型商品房是经适房和限价房退出之后,目前市场上主力保障性商品房。目前已经有3成定向销售给新北京人。
7、 公租房。这是目前主推的三类保障性房源一。
8、 棚改安置房。这是目前主推的三类保障性房源一。
9、 回迁房;
10、平房。
二、哪些房子买了是不能随便卖的?
在所有性质的房子中,有些房子买了是不能随便卖的。具体有以下几种:
1、 经适房。
一般指的是一类经适房,这类房子原本是卖给低收入者的,房产证上有“经济适用房”字样,买了这类房子有5年的锁定期,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房管部门可优先回购,如果不回购可转让给他人,但转让时除了缴纳相关税费之外, 还得缴纳原值和现值差额的70%土地收益款。
从2016年开始,已经逐渐停止新建经适房。
2、 限价房。
限价房也有5年的锁定期。5年后上市,除了缴纳相关税费之外,还需要缴纳原值和现值差额的35%的土地收益款。
3、 自住型商品房。
这类房子也有5年锁定期。5年后上市,需要补交30%的土地收益款。计算方式是:(出售时同地段商品价格—自住房购买时的价格)*30%。
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出售,将永久丧失自住型商品房的购房资格。由于自住房出现时间比较迟,目前市场还没有可供出售的满5年自住房。
4、“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
2014年以前是可以按照普通商品房处置,上市比照限价房规则,但2014年后规则有所更改,目前的规则是5年后可按市价上市交易,不过不需补缴土地收益款。
5、今年3月17日后以企业的名义买的商品房。按照最新的规定,企业买的房子必须满3年才能再次出售。
来源:融360
编辑:huang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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