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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
2016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发出的铿锵有力嘱托之声,在全国房地产领域回响。
一年间,这个行业牢记嘱托,一场广泛深刻、影响深远的变革已然开启。
这场变革,要用最完善的制度、最有力的举措推动住房建设发展,让房地产与经济社会发展、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加合拍,更具良性。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2016年12月21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进一步指出:“要准确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分类调控,地方为主,金融、财税、土地、市场监管等多策并举,形成长远的制度安排,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嘱托,声声入耳;方向,念念于心。前行之路,豁然开朗。
十八大以后的这5年时光,新一届中央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治理,进入了全面攻坚克难的制度建设的关键时刻,让房地产回归居住属性,是这5年来从上而下的政策方向。
中国房地产报记者统计发现,十八大以来,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发展理念,归结起来包括“制度建设”、“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其中,调整人口政策、区域协调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政策方向,对于房地产未来的良性发展起到了关键性的指导作用。
全面重构发展思想
2013年10月29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和供应体系建设举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是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重要任务,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必然要求。“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千方百计增加住房供应,同时要把调节人民群众住房需求放在重要位置”“要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这是在集体学习惯例延续11年后,中央政治局首次专题学习住房领域情况,这次学习被业内人士盛赞为“历史上谈房地产规格最高的一次会议”。
在这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之前。对房地产的调控治理一直在推进过程中。
当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楼市调控“新国五条”。重申坚持执行以限购、限贷为核心的调控政策,坚决打击投资投机性购房,要求各地公布年度房价控制目标。
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提出,今年基本建成470万套保障性安居房、新开工630万套,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3月30日~31日,北京、上海、重庆、济南、大连、合肥等城市均按时发布了楼市调控地方版细则。
5月24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改委《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7月22日,国土资源部宣布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着手研究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各项准备工作。
这次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设,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之后,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以“抓铁留痕”的工作作风,加快推进。
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针对房地产行业,重点指出从深化户籍、土地、金融多要素改革促进房地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11月底,上海、广州、武汉、厦门、沈阳、长沙、南京等城市相继推出新一轮调控政策,主要内容均为收紧限购政策及加大土地供应。
12月10日至13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房地产工作任务提出努力解决好住房问题,探索适合国情、符合发展阶段性特征的住房模式。
充分回应民众关切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群众的感受和关切,既是衡量房地产发展的标尺,更是推动房地产发展的动力。2014年到2016年,中国住房领域在改革过程中,将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摆在了改革日程表的最前面。
2014年3月10日,住建部表示,今年将对楼市实施“双向调控”。即对一线城市继续增加供应,抑制、遏制投资投机性需求,限购政策不退出。而对于库存量比较大的城市,要控制供地结构、供应结构。
3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重要依托。今后一个时期,着重解决好现有“三个1亿人”问题,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
9月30日,央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到了2015年,政策密集出台,改善性需求大量释放,一线及重点二线城市楼市成交快速回暖,三四线城市仍然深陷高库存泥潭。中央定调去库存,甚至“喊话”开发商调整价格。
2015年3月30日,相关部委发布房地产“新政”,开启因城施策的调控路径。
12月中旬,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化解房地产库存”列为2016年中国经济工作五大任务之一,并为此开出户籍制度改革、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五味改革发展“药方”。深邃的话语里,有着时代的风帆,房地产要回到人民居住与健康发展的道路上。
2016年,因城施策与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前半年降准、降税、降首付,促进楼市成交升温;后半年以调控为主,限购、限贷、限价,控制房价过快上涨。
11月2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
12月14日至16日,中央经济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针对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会议从行业发展定位、货币信贷政策、土地供应及长效机制建设、去库存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计划部署,为未来一年乃至更长时间楼市发展方向奠定了基础。
有的放矢兴利除弊
其实,老百姓(603883,股吧)关心的“房价贵”和炒房问题,既有人口城镇化进程较快、民众居住需求增大等内在原因,同时也有金融的促动原因,更有投资渠道跟不上时代发展需要等新原因。
针对房价猛涨与炒房所带来的风险,2017年上半年,在强调坚持住房居住属性背景下,地方调控政策差异化明显,热点城市政策不断收紧,限购限贷力度及各项监管措施频频加码,开启“限售”模式且范围不断扩大,同步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着力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中央政府则加快金融政策调控和购租并举住房制度建设,深化土地、人口改革,加快长效机制的建立。
2月28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强调深入研究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和基础性制度安排。住建部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提出,现在具备了建立房地产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的条件。
房子虽有投资属性,但最终还是要回归居住本身。当中央明确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之后,2017年年初先前召开的地方两会中,一些前期房价涨幅明显的热点城市,均将“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列入2017年的政府工作重点。
1月,北京市代市长蔡奇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把握住房的居住属性。
上海提出要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始终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完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
深圳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有效降低高房价对实体经济的挤压影响。
3月24日,厦门率先针对个人出台限制交易的措施,明确新购买住房的,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此后超过40个城市跟进。
数据见证成效。国家统计局城市司一等统计师刘建伟表示,8月份,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从环比看,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下降或持平;从同比看,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均继续比上月回落,回落幅度在1.3至6.6个百分点之间。
中原地产领头分析师张大伟分析称,15个热点城市新房价格最近3年头次出现了全面的下调。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认为,此轮房地产调控实施"因城施策"的策略,在不同时点有针对性地对房价涨幅较大的城市进行调控,没有采取全国“一刀切”的方式进行调控,使得房地产调控更精准,避免了误伤。结果是全国的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向好的趋势。“今年的经济增长状况之所以超预期,是因为房地产调控的手段和方法与以往不同。由于房地产的各项指标稳中向好,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态势不断改善。”
回望过去的5年,房地产精准调控一步一步有的放矢,长效机制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从而为房地产市场今后发展与创新的活力提供更大空间,更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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