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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户的房子又退回地产新闻原房主 过户费算谁的?

新闻来源:中国网  2018-03-04 10:22

  刘女士说,今年4月,她在网上发布了一则卖房启事,出售名下的一套二手房。很快,有人看中了这套房子,因为钱不够,对方先向她支付了13万元定金,并承诺在银行贷款办下来后就付清剩下的购房款。“买家交完定金后,我们就一起去房管局把过户手续办了,房子已在对方名下了,办理过户的费用是我出的。”刘女士说。

  刘女士以为买房者的贷款手续很快就能办好,可是出于一些原因,贷款一直没到位,前两天,买房者向刘女士提出不想要这套房子了。“这笔买卖没有成交,若房子重新过户到我的名下,我还需要缴过户费吗?之前缴的过户费能退吗?”刘女士问。

  任希红律师提醒:一是注意房产权属是否真实完整,要查验房产证的正本,注意卖房者是否与房产证上的权属人为同一个人,最好到房管部门查询房产证的真实性;二是查看房屋是否为共有财产,如果房屋是共有财产,在未经其他共有人允许的情况下由一方单独出卖,这样的购房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三是确认出卖的房屋是否存在银行贷款,以及是否已付清,如果尚未付清银行贷款,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处分该抵押房屋应征得银行的同意,否则该房屋买卖行为是无效的,银行可以追究买方和开发商的责任。

  【居民反映】

  另外,还要弄清楚房子是否在出租期内,物业费和公用事业费用是否拖欠等也要核实清楚,否则买房者有可能全部承担。“购买二手房时,要注意户口问题。”任希红说,不少人以为付清房款,将房子过户到买房者的名下,交易就结束了,结果在办理落户手续时才发现,原房主的户口并未从这套房子里迁出,以致买房者的户口无法迁入。(洛阳晚报记者 李岚)

过了户的房子又退回地产新闻原房主 过户费算谁的?

  【记者采访】

  西工区光华社区居民刘女士:我打算把一套二手房卖掉,和买房者的过户手续也办完了,但现在买房者又不想买了。如果我们不交易了,之前缴纳的过户费能退吗?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任希红律师说,按照合同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在这件事情中,发生违约行为的责任在买房者,刘女士可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绘图 雅琦

  带着刘女士的问题,昨日,《洛阳晚报》记者咨询了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解释,刘女士和买房者的二手房过户手续办完后,代表他们之间的房产交易程序已经完成,因此刘女士缴纳的过户费是不能退的。如果买房者不愿意要房子了,可以和刘女士协商,若刘女士同意,双方可再办理一次过户手续,把这套房子再过户给刘女士,不过仍需缴纳过户费。

  温馨提醒

  买卖二手房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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