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某春(女,南充人,34岁)于2018年2月在中心城区某楼盘首付28万购买一套住房,但经过有关部门核实,马因为未通过征信不能办理按揭。
二人的行为造成杭州北路交通阻塞约两小时,围观群众上百人,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接警后迅速前往现场规劝施救,施救成功后将马、潘二人带回紫竹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公安机关经查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决定对扰乱公共秩序的马某春行政拘留十日,对潘某波行政拘留五日。
马遂要求开发商退款并赔偿房价上涨的损失,但开发商以合同已签订,要求马必须购买房屋,双方发生纠纷。经过市房管部门调解,开发商同意并承诺在3月9日前退款,马某春要求开发商必须在3月5日退款而被拒。3月5日15时许,马伙同男友潘某波(男,雅安人,39岁)在杭州北路市房管局楼顶以拉横幅,威胁跳楼的方式向开方商施压索要
首付款。从取证视频和照片可以清楚看见,马某春穿着高跟鞋站在房顶外墙边缘,一只手提喊话器,情绪激动,当时天气降温,房顶侧风较大,稍有不慎极易坠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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