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您的位置:中国房产新闻网 > 资讯中心 > 行业动态 > >

拥有这些房产的注意!香洲房产新闻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开始报名

新闻来源:中华网  2018-07-02 18:25

(原标题:拥有这些房产注意!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始报名)

timg (1).jpeg

据介绍,此次转学插班规定主要针对香洲区范围内学生,即香洲区的南屏镇、拱北街道、吉大街道、狮山街道、翠香街道、香湾街道、梅华街道、前山街道、湾仔街道等镇(街道)区域范围。此外,珠海保税区和珠澳跨境工业区和万山区(仅限于符合招生政策的初中学生)也在此次政策范围内。

12类学生可获政策照顾

符合以下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初三年级除外),可申请香洲区公办中小学插班,由区教育局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公办学位。一是持有香洲区户籍,目前在外地学校或区内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二是符合珠海市政策性照顾类学生; 三是已在香洲区公办中小学就读,因父母新购置全权房产且房产所在的新学区离原学区距离过远的。
记者获悉,在插班转学中,有两类较为特殊的群体,一是政策性照顾类学生,二是房产情况特殊的学生。此次教育部门也是对于这两类情况做了单独的详细说明。


教育部门提醒,并非一定能转学到自己想去的学校,符合转学条件并按规定办理转学插班手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学位。如申请学校插班年级学位已满,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到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视为放弃此次转学申请。此外,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的意见》(珠府办〔2013〕16号)“随迁子女纳入报考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范畴,需初中三年在珠海同一学校就读并持有该校连续3年完整学籍的应届初三毕业生”的规定,因此,已在香洲区公办初中就读的非珠海市户籍学生,中途申请在公办学校之间转学的,不享受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资格。
16日截止网上报名

据介绍,政策性照顾学生共有12类,主要包括优抚对象子女,台胞子女、合法领养的孤儿、侨胞子女、无监护能力人员子女、“引进人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员子女、大型企业高管子女、荣誉市民子女、“优秀外来工”子女等。
特殊房产则包括七类。如城中旧村改造搬迁类的,需要出具拆迁证明等;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要提供能反映祖孙关系的户口簿或公安证明;因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产,则需要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证明。
此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房)子女,需要提供合同和入住证明,也能享受公办学位。同胞兄弟的需要提供父母结婚证和家庭户口本。对于再婚家庭的,需要提供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户口本,不能反映的,则还需要提供出生证明,还有则是现家庭的房产证明和学生父母的离婚协议书。


netease

在材料方面,凡提供虚假材料的,教育部门表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学位;如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区教育局和学校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同时,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生不得留级,也不招收小学、初中已毕业复读生,已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南都讯 记者朱鹏景 实习生杨千子 11日始,2018年春季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开始报名。记者从香洲区教育局获悉,政策性照顾类学生、目前在外地或民办学校就读的户籍学生、父母购置新房产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学。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转学后学位将需要接受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时非户籍学生中途申请转学 将失去指标生资格。而对于一些如使用祖父母房产等特殊房产类别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此次教育部门也做出了明确说明。


(原标题:拥有这些房产的注意!香洲区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开始报名)

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房产新闻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最新资讯

滚动播报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