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陈馨怡)12月5日,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信息共享深化业务协作的通知》,明确两部门将加强房地产交易信息与涉税信息共享,并将商品房(二手房)网签纳入房产信息监管平台。
通知明确,各市州、县市区地税部门应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与管理,落实“先税后证”管控机制;各市州、县市区住建(房产)管理部门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实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网签备案系统的全覆盖,并于2018年2月28日前将房屋交易网签信息统一归口接入至省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 此外,通知还明确,要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共同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定期交换信用记录,不断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机制。 通知要求,要全面推进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共享。对已经实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网签备案的地区,住建(房产)部门应当通过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实时将合同网签备案信息推送至地税地部,与地税部门金税三期、存量房交易纳税评估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暂时不具备实时共享条件的地方,可先通过批量数据交换等方式进行信息传递和查询,并努力创造条件于2018年6月底前实现部门信息实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