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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修订存量房网签文件地产新闻 明确要求示范文本不得随意删减

新闻来源:新浪  2018-03-03 21:57

2011年出台《关于开展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试点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11〕276号),同时推出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并在海淀区试点。此文件对存量房网签流程并没进行明确规定,仍沿用以往三个文件。2013年4月,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进一步扩大试点到全市,并对交易资金监管、房源核验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此次征求意见稿,将此前的三个文件进行了合并,三文合一,以统一口径的新文件对网签事项进行规定,形成标准统一、文件单一、内容全面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网签业务开展。

首先,网站名称由交易权属管理系统变为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网址也相应进行了调整(现网址为北京市住建委官网首页-房屋管理-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根据原网址无法登录网站;二是文件赋予了中介协会的权力事项,要求中介机构在中介协会进行用户备案、领取密钥、公示房源信息、网签注销等事项,此规定与当前禁止涉企收费精神相背离,要及时调整。三是对注销网签过程存在委托现象的,没有提到必须要求公证,一定程度上给注销业务造成风险。

北京商报讯 (记者 朱盈洁)12月20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和“安居北京”官微发布《关于对<关于规范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将此前规范存量房网签管理的三个文件“三合一”为《关于规范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网签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以统一口径的新文件对网签事项进行规定,形成标准统一、文件单一、内容全面的规范性文件,用于指导全市网签业务开展,并从今天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基于正在运行的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而言,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房源发布、房源核验、信息查询、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其中,房源核验、购房资格核验、交易资金监管均已制定明确文件进行规范。但在网签业务方面还是应用以前针对权属交易平台制订的文件。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明确了网签注销规范,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合同效力。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工商部门制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被一些中介机构人为删减,达不到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为此,在本次文件修订过程中,进一步明确示范文本的地位,明确要求不得随意删减。

据了解,北京市自2006年开始开发了房地产权属交易管理系统,2007年开始要求中介机构代理的存量房买卖必须进行网上签约,并出台了《关于实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和信息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交〔2007〕508号);2008年将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交易纳入网签范围,并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交〔2008〕628号);2010年出台《北京市关于完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流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0〕169号)统一了各区网签办理流程,特别是规范网签注销行为。

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网签房屋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指通过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再次买卖),均应通过北京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当事人自行成交,已签订的纸质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已于2008年10月15日之前未完成纳税的,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前须通过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重新网签,该时点之前已完成纳税的,可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直接补录数据。并统一存量房屋买卖和网签流程。将以前三个文件中涉及到的网签流程进行梳理,剔除废止的内容,统一形成标准的流程,使文件使用者根据一个文本即可明了如何办事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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