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哪些市场乱象?
整治范围是否会继续扩大?
“对于管理者、监管部门不作为、乱作为也要问责。”该负责人强调。通知强调,要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坚决问责。
针对一系列房地产市场乱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将于今年7月初至12月底启动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柴强说,专项行动也强调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投机炒房、操控房价房租、价格欺诈等房地产市场乱象,针对市场部分失灵,政府必须出手对乱象予以重拳打击。
柴强说,此次专项行动强调要发挥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的两个监督作用。违法违规行为没有群众举报监督,很多现象就沉在下面,通知要求地方建立日常监管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同时,还特别强调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住建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委,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在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要先在30个城市试点,各地乱象侧重点不同,要力求打击精准,通过前期摸索经验,会在年底之前扩大范围、全面开展乱象整治行动。”该负责人说。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重点突出,主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扰乱市场秩序,危害比较大的四大类乱象。《通知》显示,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
一是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三是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是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
根据通知,专项行动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和贵阳开展。
为什么选取这30个城市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专项行动?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解释说,30个城市包括北上广等16个热点城市,还包括一些潜在热点城市、媒体曝光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的地方以及一些已经在进行违法违规行为整治的城市。
优先关系户、曲线收取号头费、捆绑销售、对购房者“挑肥拣瘦”……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丛生,不但让刚需购房者感觉“受伤”,也给房地产市场埋下风险的种子。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是一揽子工作,此次专项行动将侧重治理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如果某些地方没有按照文件要求治理,或治理力度不够,或媒体曝光查处不力,将派出督查组,对于国家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将会提出问责建议。
治理行动如何落地?
“与以往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行动有所不同,此次专项行动的鲜明特点是七部委联手,针对房地产系统性特点,采取部门联动、综合施策,对乱象齐抓共管。”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柴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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