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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难地产新闻在哪?公众有“三大期待”

新闻来源:新浪  2018-07-03 00:28

  相关领域的学者,倾向于从制度本身的基础性意义来理解。不过,老百姓最关心的是: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是不是在为征收房地产税作准备?会影响房价吗?房产信息联网透明化后,贪官的房产信息是不是会暴露在阳光下?

  一个可以拿来参照的案例是,在住建部内部曾主推过“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仅仅一个部门内部的信息联网,也曾遭遇了很多问题。

  而把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视为“房价克星”的观点,则存在明显的误读。

  全国联网难在哪?

  房地产税、影响房价、有助反腐,对于这三大“公众期待”,可以说,与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但又无法直接“满足期待”。

  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的意义,在于为住房制度建设提供数据支持,起到前提和基础性的作用。

  如此巨大的数据信息,此前一直处于零散、分割的状态。

  按照目前的《不动产登记暂行规定》,对不动产信息的查询,一般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才能查询,司法部门如需查询也必须提供查询目的和证件。登记人员如泄露资料,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房价本身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经济形势、金融环境、供求关系以及政策因素等。

  早在2013年,不动产登记启动之初,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发布微博称,“这是好政策,如果今年实施,房价马上会跌。”不过,近5年后,他或许也意识到,问题没有这么简单。在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消息被报道后,潘石屹发了一条长微博,其中提到:最简单、最高效、最公正的管理就是透明、公开。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也不例外。但这条路很长,也很远。

  不动产登记从2014年启动以来,已经历时四年,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全社会关注。不过,社会对不动产登记的关注,并不在于“登记”本身,而是它可能产生的衍生效应:这项工具,是否会影响房价涨跌?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开征已经具备了条件?甚至有没有可能成为“反腐利器”?

  有学者曾表示:“无限制地允许他人随意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仅违反我国法律规定,也无助于反腐,更会扭曲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功能,侵害他人的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出台房产税,与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关系最为紧密。

  端午期间,央视发布了一条8分钟左右的消息,根据自然资源部透露,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目前已实现全国联网。

  于是,2013年,这项工作在困局了多年之后终于破冰。当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中央层面,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事实上,对于已经联网的全国不动产信息,谁能够查询,用于何种目的,是有严格规定的。

  此前,中国执行不动产登记的部门至少有6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国土资源部门负责集体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农业部门负责耕地、草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林业部门负责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渔业部门负责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的登记;海洋部门负责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的登记。

  不动产登记信息实现了全国联网,这是一个有标志意义的时间节点。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在统一登记启动以前,多年来,由哪个部门来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一直存有争议,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都想获得这个权限。而国内物权法学界较为一致的观点是,按照“房地合一,房随地走”的思路,将统一登记权限赋予土地管理部门是“大势所趋”,毕竟,房屋、草原、林地等不动产都属于土地的附着物。

  2012年6月,住建部初步完成“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完成了和60余个大中型城市及房地产热点城市的联网工作,并形成了统一的数据库。

  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如果用一句话解释它的意义,那就是在于打破“信息孤岛”。

  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首席经济学家贾康曾评价:“房产信息联网技术上没有问题。信息成为各种各样的孤岛,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有些部门和地方顾及相关利益,存在故意控制的冲动。”

  从新闻本身看,这更像是自然资源部对“不动产登记”时间表的一次跟进消息。自然资源部的前身、原国土资源部曾经在2014年公布时间表: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提出:“数据联网的钱是地方政府给,还是中央政府给,这个问题好像从来没有被提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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