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冠肺炎疫情逐步缓解,各地复工复产、保障经济运行尽快走上正轨的各种措施已陆续出台。其中,不少地方如江西、浙江等地为了刺激消费而出台的每周2.5天小长假尤其引人注目。事实上,民众希望这不仅是特殊时期实施的临时性政策,更期盼这项政策能够走向长久化和规范化。
众所周知,消费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2019年,我国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已达到57.8%,大大超过了投资与出口的贡献率。但疫情暴发后,国内消费受冲击较大,特别是餐饮、旅游、住宿、航空等行业,几乎处于停摆状态。
在这种背景下,除了发放消费券外,实行每周2.5天弹性休假制度显然也是刺激消费的一项重要举措。一般来说,假期适度延长,对于鼓励民众出游、增加消费性支出效果比较显著。打好“消费券+弹性休假制度”组合拳,对于刺激消费、进而推动经济更快复苏,将起到积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实行2.5天弹性休假制度的设想在数年前就已经提出。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此后,江苏、河北、江西等多个省份都陆续出台了鼓励2.5天弹性休假的意见。
不过,从实施效果看,2.5天弹性休假制显然“雷声大、雨点小”。在制度规定方面,大多在鼓励实施2.5天弹性休假制度的同时,要求占用其他时间予以弥补,这就使得该项政策有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感觉。在企业方面,又涉及调整生产进度、额外增加职工福利等问题,故而主动落实的不多。对于职工来说,这项政策看似延长了假期,但考虑到可能遭遇减薪、人为调休等因素,对于2.5天小长假的热情也随之下降。此外,疫情对劳动者收入也产生了一定影响,可能削弱2.5天小长假对消费的刺激作用。
因此,在当前背景下实施这一鼓励性政策,必须充分发挥其对刺激消费的积极作用。同时,要注重消除制约该项政策实施的各种障碍,尽快打通政策落地的“痛点”“堵点”。在尊重职工基本休假权益的基础上,企业要根据自身的状况,大力推行弹性休假制度。政府也要加大监督与管理的力度,防止职工权益受损的情况发生。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使2.5天小长假政策真正落实到位,成为一项能够长久执行的利民惠民政策。
(作者为对外经贸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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