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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经费清单浮现,600余项目分食

新闻来源:  2019-08-30 08:00:25

  经过四个批次的陆续发布,国家2018年重点研发计划经费分配清单几成定局。《经济参考报》记者从科技部获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18年申报指南发布已进入收官阶段。截至目前,共公布40个专项,600余个小项。涉及社会发展、高技术研究、农业科技和基础研究等四大领域,共计经费预算超130亿元。

  根据申报指南,在重点研发计划资助的上述四大领域中,资助力度最大的属社会发展领域,其项目数和经费预算数占比达41.7%和34.8%,其中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获得资助最多。高新技术领域的项目数量为162项,占比25.2%,但经费高达44亿元,与社会发展领域接近。其中,新能源汽车、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经费预算分列该领域的前两位,成优先布局行业。

  数据显示,在社会发展领域的14个专项中,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成最大“赢家”。近三年的经费达31亿元,每年均稳定在10亿元左右。而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云计算和大数据两个专项拟立项项目数和经费数均稳步上升,两者2018年的项目数和经费占2016年至2018年总数的40%。另外,今年对医学有关方面的投入也不可小觑,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五个医学专项共获资助12亿元,占本年度社发领域预算的1/4,而2016年至2018年医学类的项目资助达62亿元,占社发领域三年预算的30%。

  对此,中国农业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李红军博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研发计划经费的分配折射国家对某个行业未来的重视程度。公共安全保障作为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急需大力提升我国公共安全预防准备、监测预警、态势研判、救援处置、综合保障等关键技术水平,为健全我国公共安全体系、全面提升我国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而云计算和大数据近年来发展迅速,是新科技浪潮下的新生事物,也正逐步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另外,今年我国在重点研发方面,在加强硬件设施建设研究的同时,对人类身体健康的投入也在加大。

  未来两年,除了轨道交通、高性能计算等领域在经历多年高投入之后,正逐步进入“消化期”外,每年的吸金“大户”社会发展领域的投入其实在下降。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和2018年我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项目数分别558、360和268项,经费投入分别为103亿元、62亿元和47亿元。不过,由于项目数和经费同步下降,单项平均资助强度并未减弱,平均每项研发费用在2000万元左右。

  “这主要与各行业科学研究的周期特点和国家对行业的优先布局有关。”对此,李红军表示。“比如,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和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两个专项经费3年资助经费达到22亿元,说明国家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影响人民身心健康的大气污染已经开始重视,并力图通过包括科技在内的各种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而对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的强大支持,缘于国家建设海洋强国的需求。”李红军说。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18年的定向申报指南较往年有明显的增多。这些定向项目主要集中在和人类医疗健康有关的专项。针对突发性传染病、慢性重大疾病、数字化诊疗方面的问题,今年在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4个专项中共设置了26个项目、5.3亿元经费。此外定向项目还包括畜禽重大疫病防控与高效安全养殖综合技术研发和雄安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对此,李红军坦言,定向指南主要考虑短期内关注的热点、突发事件,或者长期得不到解决问题而指定在一定范围内、由特定单位组织申报的项目。“以雄安新区的生态环境建设为例,其被列为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专项的一个定向项目,作为‘千年大计’,反映出政府要从科技手段来打造一个环境友好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雄安新区,告别以往‘建新区、盖新房、造污染、毁环境’的建设套路。”李红军表示。

  李红军指出,项目承接单位应当完善内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单位内部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程序、方式、范围和期限等,除涉密信息外,财政科研项目预决算、预算调剂、资金使用、研究成果等情况均应以适当方式在单位内部公开。要充分运用信息公开的手段,加强内部监督和管理。

 

 

    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个渠道独家获悉,某银行目前已全面暂停包括资本金融资和项目贷款在内的所有PPP融资业务,进行全面的风险排查,暂停期或延续至今年3月。

    截至发稿,该银行尚未对此消息进行官方回应,也并未有官方文件下达。2018年1月4日,某农业银行相关业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目前政策尚不明朗,因PPP有多种业务类型,具体影响暂不确定。

    中国银行对PPP态度也明显收紧。中行华北某省二级分行业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今年以来根据省行传达的精神,暂停新项目审批,等3月份PPP项目审查完再重启。中行华南某省分行业务人士则表示,没有接到相关通知,欢迎真正风险可控、地方政府实力强的优质PPP项目。

    四大行中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对PPP项目并未叫停,但态度转为谨慎。

    某业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希望与银行合作的PPP项目依然较多,银行也在积极地看项目,但在3月整改期结束前会相对谨慎。

    除四大行外,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某社会资本方处获悉,2017年11月起,银行对PPP项目态度已经逐渐转为谨慎。

    交通银行、恒丰银行、广州农商行等银行可能已暂停新业务申报;招商银行、华夏银行等对此类业务操作难度较大,除非具备价格优势;兴业银行、平安银行等则表示暂未有新的指导意见,但建议尽快申报项目。不过这个消息还未获得银行一一证实。

    在银行态度转变之前,2014年以来PPP项目的快速落地推广,截至2017前三季度,累计入库PPP项目达17.8万亿,落地4.1万亿。

    庞大的现存体量下还有源源不断的需求,在这种旺盛需求背景下,银行为何对PPP收紧大门?

    92号文与金融监管双冲击

    2018年1月4日,某大行地方业务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尤其在地方,很多PPP项目严重变味儿了。打着PPP旗号做地方虚假融资,“萝卜坑”招拍挂等违规项目屡见不鲜,此时刹车排查风险是必要的。

    2018年1月4日,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财政部出台的92号文里面对银行冲击最大的一点就是不合规的PPP项目将会出库。

    他指出,“92号文里面最具威慑力的事情是让银行知道曾经入库的项目以后可以出库(只有列入PPP项目库,才能合理合规的使用财政支出,以保证兑付本金和收益,如果出库将不受相关条款保护)。”银行此前投的大量项目都依赖政府信用进行刚性兑付,如果3月份项目审查后投放的项目出库了,银行资金将出现风险。所以银行暂停新项目审批,主要是观望哪些项目是合规的,然后再考虑投放。

    2018年1月4日,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世坚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银行作为市场主体需要考虑市场影响和违约责任的问题,所以除非银监会或央行出台明确的政策要求,银行大概率不会一刀切甚至对已经审批的项目不放款。但是未来的收紧趋势是可以理解,并有较大可能。从金融工作总基调来说,风险防控是第一位,对于PPP来说,因为有大量的财务投资人和金融机构参与,肯定受到金融风险调控影响。

    刘世坚还指出,此外,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说,是否参与投资最终要看项目能不能如期还钱。国内环境看,2014年以来六成以上的PPP项目为政府付费类,金融机构在这三年的探索中已经形成了适应于这种模式的风控和运营模式。92号文之后,银行需要严格执行出资上限不超过10%,捆绑绩效,有严格的招标程序,不能明股实债等新标准,对银行原有的风控、流程标准和体系产生了冲击,银行进入调整观望期是合乎逻辑的。

    深圳前海富涌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裁漆明杨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此前银行参与PPP项目主要运用表外资金,虽然PPP项目周期比较长、价差空间不大,但表外资金可以形成当期存款,所以衡量综合收益银行是有很大动力参与的。

    但去年以来的金融监管层层加码,银行同业理财的表外资金被纳入MPA考核,银行不能无限制的发行表外理财进行授信。加上货币政策的收紧,资金成本的上升以及正在酝酿的资管新规,更高的监管要求使银行只能选择更为优质、风险敞口更小的项目去做,从整体行业看,未来信贷资金的投入PPP项目也会有一定收缩。

    2018年PPP路在何方?

    2018年1月4日,虽然PPP目前遇冷,似乎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中发现,业内对PPP的未来发展依然充满信心。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研究所体制政策室主任吴亚平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前三年PPP发展得很快,但太散乱,大量的泛化PPP,很多地方已经超出了财政承受的范围。从盘子总量上看,PPP在公共投资里面占到5%-10%是比较合理的范围。所以这次的整顿是一个机遇,有利于PPP的长远发展。把真正适合开展PPP的项目拿出来。

    吴亚平还指出,“很多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能力和人才储备开展真正的PPP,很多发起单位比如地方交通、水利可能只会运作一次PPP,人才无法集聚、经验无法传承。所以我一直呼吁由政府组建专门的地方PPP实施机构,专业运作PPP项目,以提高PPP的权益曲线,积累传承经验,运作项目的能力和专业程度会不断提升。目前已经有一些地方出现这样的机构,我认为这是未来的趋势。”

    薛涛则指出,这一次的整顿可能让一些金融机构对所有的PPP项目都持有谨慎的态度,但这其中存在“误伤”,不是所有的PPP都是不好的,比如供水、污水处理等特许经营类的项目一直是非常优质的项目,我们迫切需要对PPP进行精准的分类。事实上受92号文影响最大的是纯政府付费的、往往采用可用性付费模式,金额巨大,运营属性差的项目类似于BT模式演化来的PPP项目(主要是PFI项目)。但这部分项目中,也有部分是值得也应该运用PPP模式,以增加资本机会和产业投入机会,同时加强政府公开,提高效率。比如说满足规划设计很复杂,建设管理要求高,长期维护有难度的三合一(需要一家公司协调处理好)项目,如黑臭水体治理等。

    对于银行在未来应该如何参与并选择PPP项目,漆明杨指出,银行可以从三方面进行把关。一是做好项目的真实市场分析,即切实分析政府拿出来特许经营权或者经营性资产能否在市场价格体系下覆盖银行的预期本息收入。二是对社会资本方的运营能力进行更严格的要求,此前可能社会资本方不会过多介入运营,但之后金融机构必须严格评审他们是否有能力运营项目。三是在中国银行体系下,风控上还是会考虑社会资本方的信用实力,即对社会资本方对商品融资的征信担保或者差额补足能力的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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