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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推“共有产权住房”,会否影响房价?

新闻来源:未知  2017-08-04 16:46

  今后,北京的“自住房”将被“共有产权住房”替代。

  8月3日,由北京市住建委、财政局、规土委联合起草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出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后将推出共有产权住房。今后新入市销售的项目,包括目前尚未摇号的自住房项目,都将执行新的共有产权住房规定。但是,原有的自住房仍然执行老办法。

  对此,北京市住建委称,在北京市“3·17新政”从严需求端调控基础上,为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此次推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整合以往各类出售型保障房和政策房,回归住房居住属性,促进保障房资源分配更加公平、合理,充分发挥改善民生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双重作用。

  事实上,共有产权住房的概念早已有之,2014年,住建部曾提出在北京等6城市试点共有产权住房,上海市目前已在保障房中实施共有产权制度。

  据了解,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充分减轻购房负担,最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政府和老百姓一起努力解决住房困难。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专家表示,此举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支持中端购房,抑制投机,促进公平,具有重大意义。北京推出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在探讨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的推进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根据办法,北京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确定保障性住房专业运营管理机构,代表政府持有共有产权住房政府份额,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负责具体管理服务工作(以下简称“代持机构”)。代持机构决策、运营、资金等的管理规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北京市房协秘书长陈志表示,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应该是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有许多创新点。它兼顾了公平,特别突出以保障为主,而且从使用人的角度上看,有同质同权的创新,房屋的质量、环境、以及将来物业费的缴纳等,各个方面都透露出同质同权的意图。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针对性和目的性都很强,就是为了解决刚需家庭的住房困难;北京市通过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统筹各类销售型保障房,有利于制度的规范统一,住房制度也更加简洁明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卫民说,政策明确政府与购房家庭所持份额,对政府与购房家庭的权利界定更加清晰,政府和购房家庭之间是双向选择,可自由退出,政策弹性高,可操作性强。

  “共有产权住房是政府与购房人按份额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意在满足居住需求,遏制投机行为。”北京诺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邓亮表示,在法律层面,所有权人依法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政府与购房人按照各自份额享有共有产权住房的上述权利。政府提供地价和政策等支持,取得房屋的产权份额。购房人支付其享有产权份额对应的房款,依规占有和使用共有产权住房。基于按份共有的性质,共有产权住房的出租或出售等收益、处分权利,须由按份共用权人依法依约行使。

  “共有产权住房是政策性商品住房,供应、持有和转让等环节都体现了保障功能。”邓亮说,一是供应受限,供应对象为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二是持有受限,购房人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的,应当按市场价格购买政府份额,取得商品住房产权后实现退出,或由代持机构回购其所有的产权份额;三是转让受限,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原则上不允许转让产权份额。取得不动产权证满5年的,政府可优先购买;政府放弃优先购买的,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可受让。

  此次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准入条件更加严格,聚焦无房家庭首次购房需求,有利于解决住房民生问题,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北京市房地产法学会副会长赵秀池表示,尽管目前高房价下租房居住更划算,但由于受传统观念和一些客观因素影响,人们还是习惯买房居住。但是,由于目前北京房价较高,使很多人没有购房能力,望房兴叹。通过提供共有产权住房,明确了政府和个人持有的产权份额,降低了购房人的房价,有助于百姓住房梦的实现。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推出有利于职住平衡,解决北京交通拥堵的大城市病。”赵秀池说,北京的交通拥堵问题一方面是城市人口过多,另一方面也是受职住分离影响。提供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以区为单位优先当地户籍、就地就业的人员购买,实现了就近居住,有利于职住均衡的实现,进而有利于北京交通拥堵问题的解决。

  刘卫民表示,北京要建设四个中心,要保持活力,就要降低居住成本,共有产权住房是一种非常好的形式。政策中提出,在兼顾本地居民住房需求的同时,对于稳定就业的“新北京人”的房源供应要不少于30%,扩大了保障范围,是迈向住有所居的重要举措,对于北京市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具有重要意义。

  陈志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兼顾了属地原则,兼顾了职住平衡的原则,而且特别强调了对“新北京人”的同权意义。在很多的程序设计上,以便捷为主,方便群众,充分利用了现代的互联网技术和条件,在整个的程序管理上,细节全面、充分、周到。该政策对于未来北京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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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共有产权房?

  自住房的延伸与政府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但共有产权住房,对普通购房者来说是听起来蛮陌生的词汇,它最近一次的重要亮相就在4个月前。

  4月,住建部、国土部发布《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超大、特大城市和其它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热点城市,要增加公租房、共有产权房供应。

  可见,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保障性住房的一种,北京市住建委在解读中更明确指出,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不论从建设品质、管理水平、供应规模上均会进一步提高。

  那自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关系如何进行衔接处理?北京市住建委称,《办法》施行前已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项目出租、出售管理,仍按照原规定执行。《办法》施行后,未销售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均按本《办法》执行。

  共有产权房价格咋定?

  销售均价低于同地段价格 浮动范围为±5%

  《办法》意见稿提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销售均价在土地供应文件中予以明确。

  但开发建设单位依据销售均价,结合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确定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价格浮动范围为±5%。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综合招标”等多种出让方式,遵循竞争、择优、公平的原则优选建设单位,并实行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

  哪些群体能购买?

  符合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无住房

  《办法》意见稿称,共有产权住房的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房源将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同时还需遵循从严限购条件,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等情况的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不仅如此,共有产权住房对“新北京人”的分配比例将不少于30%。即要求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产权比例如何分配?

  参照项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商品房价格比例

  产权一分为二后,购买者最关心的问题首先是能分到多少份额?是自主选定,还是按房屋售价各有不同。

  针对购房人产权份额,《办法》意见稿要求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值得注意的是,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和共有份额比例,会分别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土地上市前和房屋销售前,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国土委共同审核后确定。评估及确定结果面向社会公开。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类住房显著的特点就是产权让渡并非一次性,而是逐渐让渡。“按照产权比例规定,购房者前期出价相对较低,有助于降低购房成本,随着后续购房能力提高,可继续从政府手中回购相应产权,此类操作有很好的制度创新。”

 如何申请?

  房管局官网申请多部门联网审核

  为让申请服务更加高效、便民,官方采取了网上申请的策略。即,符合条件的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随后,多部门进行联网审核。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

  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进入到摇号配售、顺序选房和购房确认的环节。

  但会严查处虚假申购和违规使用行为,禁止10年内再次申请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将限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可否出租?

  允许!租金和代持机构分配

  《办法》意见稿提出,在购房合同签订条款中规定,购房合同应明确共有产权份额、房屋使用维护、出租出售收益分配等内容。

  也就是说,共有产权住房不仅可以出售,也可以出租。“共有产权住房兼具了保障性住房和商品房的双重属性。”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允许租赁是此类住房与其他保障房一个最大的区别。经适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都是不允许转租的,但共有产权房可转租,从这个角度讲,又带有一定商品房属性。

  既然产权是共享,租金收益又该如何分配?《办法》意见稿对此做了说明,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

  还要求,购房人应在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发布房屋租赁信息,优先面向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房条件的家庭出租。

 可否出售?

  需满5年转让对象仍需符合购买条件

  与自住房类似,北京对共有产权房的转让时间做出了严格限制,但依然可按照市场价售出。

  《办法》意见稿提出,在共有产权住房购买5年后,购房人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同等价格条件下,代持机构可优先购买,继续作为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人转让对象应为其他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

  此举有利于实现共有产权房循环使用,更大程度上发挥保障作用。“将更加有力的保障了居民财产权。”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对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销售均价的弹性限定模式,将促使购房者预期出现转变。从5年内的体系内循环,5年后可选购买政府产权,体现了调控的回归市场。

  对北京房价将有何影响?

  利于抑制投资投机需求 平抑北京房价

  北京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陈志认为,北京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住房制度,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支持中端购房,抑制投机,促进公平,将起到重大作用。

  对于楼市房价影响?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有利于抑制住房投资投机性需求,进一步平抑房地产价格,对北京市房价平稳运行起到有效推动作用,让住房制度更加公平合理,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张大伟分析,2017年上半年,北京自住房已经影响房价降低7%左右,在共有产权房政策的继续推动下,北京楼市观望情绪会继续加强,特别是大量共有产权房源供应后,北京房价稳定已可预期。

  来源:综合新华社、中国新闻网、证券日报、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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