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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百集团旗下卖场被征收 补偿6.36亿元为全年净利98倍

新闻来源:未知  2017-12-05 22:56

  ■本报记者 刘斯会

  12月4日晚间,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百集团)发布关于同意政府征收资产并签署《房屋征收补偿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显示,因武汉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的施工,中百集团全资子公司中百仓储超市有限公司(简称:仓储公司)位于洪山区珞狮路 210 号的珞狮路仓储卖场被列入政府征收范围。

  仓储公司拟与征收实施单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珞南街办事处(简称:拆迁办事处)签订《房屋征收补偿框架协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洪山区政府意见,经双方协商,预计上述资产的征收补偿总额为人民币 63600 万元,也即6.36亿元。具体补偿金额尚待相关资产评估结果出具后由双方签署的《补偿协议》确定。

  中百集团2016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3.6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646.6万元,而此次获得补偿款6.36亿元是公司去年全年净利的98.36倍。

  对于公司影响,中百集团表示,此次拆迁将致珞狮路卖场不能继续经营,对仓储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有一定影响。

  中百集团在12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政府征收资产的议案》,并同意仓储公司与拆迁办事处签订《房屋征收补偿框架协议》。公司表示,上述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另外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交易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待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并确定征收补偿金额后另行通知召开股东大会的时间。

  据了解,此次被征收的资产为仓储公司位于洪山区珞狮路210号珞狮路卖场的土地、房屋及附属物等,其中土地使用权面积8491.05平方米(土地证号为洪国用2013第11号),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房屋产权证编号为武房权证洪字第2012002303号,房屋载明建筑面积为13106.1 平方米。珞狮路卖场土地原值1508.75万元,房屋原值7245.91 万元。截至2017年11月底,土地净值832.96万元,房屋净值4713.92 万元。该卖场 2016 年经营收入20911.59 万元,利润1661.52 万元。

  公司表示,拆迁办事处受洪山区政府委托,根据武汉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的施工规划及开发进度,确定对征收红线内的仓储公司资产实施征收。具体补偿金额经评估后确定,以最终签署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为准。考虑到仓储公司实施拆迁腾退的实际需要,拆迁办事处同意在签订《房屋征收补偿框架协议》五个工作日内向仓储公司预付房屋腾退前期资金1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表示,此次拆迁事项是武汉市轨道交通十一号线的施工建设需要,该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形,征收补偿金额将根据相关资产评估结果予以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拆迁将致珞狮路卖场不能继续经营,对仓储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有一定影响。中百集团称将与拆迁方积极协商,争取到较好的补偿条件和补偿数额,有效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关注后续拆迁补偿协议的签署及拆迁补偿款的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最新披露的三季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连锁网点达到1077家,其中,中百仓储超市175家(武汉市内67家、市外湖北省内77家、重庆市31家);中百便民超市873家(含中百罗森便利店148家、邻里生鲜绿标店35家);中百百货店11家;中百电器门店18家。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2.58亿元,同比下降3.2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968.68万元,同比增长174.18%。扣非净利-0.74亿元,同比增长60.27%;第三季度实现营收35.56亿元,同比下降1.58%;归属净利润-0.07亿元,同比增长9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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