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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发布最新房地产调房产新闻控令:二套房首付升至60%

新闻来源:网易  2018-03-04 22:49

  济南市此次最新调控令”自2017年4月20日起施行。

  继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3月份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后,一直传言中的济南将加大房地产调控力度的说法得到了证实——今天晚上9时许,济南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4月20日起,从土地供应、预售证发放、提高首付比例及“限卖”和扩大限购区域等方面,实施对当前房地产市场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的5条最新“调控令”。

  济南市提出,优化居住用地供应。本着“增加总量、控制热点、均衡供地”原则,实施精准供地,平抑土地市场。

  引导企业理性竞价。结合土地出让溢价率提高项目预售条件,居住用地出让溢价率达到100%以上(含)的,项目主体结构完工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溢价率达到150%以上(含)的,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设定居住用地出让最高限价,当竞买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时,按竞基础设施或公益设施建设进行出让。

  限购区域内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本市户籍家庭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有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住房贷款均视为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0%。其中商业按揭贷款最长年限缩短至2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暂停向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取消凭缴纳住宅维修资金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同时,非本市户籍家庭购买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0%,商业按揭贷款最长年限缩短至25年。

  此次,济南市还将此前一直未列入限购区域的长清区、章丘区纳入限购范围,本次及此前济南市已出台的调控政策一并执行。

  依法严厉查处捂盘惜售、炒作房价、制造和散布虚假消息、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欺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案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一经查实,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开发企业停止预售及网签,2年内不得参与本市土地交易,中介机构吊销营业执照,并列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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