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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没戏!花都发文“小产房产新闻权房”不得买卖!拆除不予补偿!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8-03-12 02:33

  三、严厉打击查处非法建设、销售或以租代售小产权房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参与、策划、支持上述违法行为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2017年8月,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发文,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13个城市开展全国首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我省广州、佛山、肇庆、在列。有人认为,试点或意味着小产权房可以合法地参与到住房租赁经营业务当中。由此便被解读为小产权房“转正”的信号。

  小产权房禁令不断为何屡禁不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省、市、区关于打击“两违”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相关工作要求,就将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土地建设住宅、将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土地上房屋当作住宅销售或以租代售(俗称“小产权房”)现象,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至于小产权房合不合法,其不是由是否有产权证来确定的。因为其是农民在宅基地上所建设的住房,所以只需要判断其是否是一宅基地对应一户,符合此条件就是合法的,农民就会有此房屋的所有权,但对于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

  所谓小产权房,这是大众的说法,指在集体用地主要是集体建设用地上开发建设的住房。如果是农村集体组织自用,没啥可讨论的。通常意义上,它是指城镇居民购买的、在集体用地上建设的非商品住房,其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所有不会收到法律的保护,交易会存在很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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