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抵押贷款累计金额:截至 2011 年6 月 30 日,啤酒花公司对外累计抵押贷款为零。
六、其他情况说明:
五、累计抵押贷款数额: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兴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申请为期一年4000万元的贷款,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贷款用于补充所属控股子公司新疆乐活果蔬饮品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啤酒花有限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本公司拟以固定资产酒花大厦办公楼及对应的土地使用权抵押作为借款保证。
截至 2011 年6月 30 日,本公司对外累计抵押贷款为零。
四、董事会意见:
●抵押贷款人名称: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抵押物基本情况:
为补充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新疆乐活果蔬饮品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啤酒花有限公司流动资金,采取抵押贷款,有利于推进各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壮大发展规模,有利于子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证券代码:600090 证券简称:啤酒花 编号:临2011-019
三、拟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鉴于本次抵押贷款的数额,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本公司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以及银行的申请报批结果,签署资产抵押贷款合同。
重要内容提示:
一、抵押贷款情况概述: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抵押贷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酒花大厦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17号,地处乌鲁木齐市一级商业地价区,东至解放北路,南临通宝阳光书城、西临解放北路街道办事处、市房产局用地,北接巷道。总建筑面积12523.77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48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证编号:乌国用(2008)字第0024559号。
2011年7月26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将与贷款银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本公司将以位于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17号12523.77平方米的酒花大厦作为抵押,经评估,酒花大厦评估值为8250.5万元。抵押期限为自抵押生效之日起至主借款合同到期后延长半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新疆啤酒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