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顺利,11月7日,该县林业局及时为第二批12位林权抵押贷款户发放了县级财政贴息补助共计55.7212万元。
蓬溪县自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试点期间县级财政按业主林权抵押贷款利息的50%给予贴息。第二批12位业主林权抵押贷款期限已满一年,贷款本金共计1985万元,实际向银行支付利息111.4424万元。蓬溪县林业局及时协调县财政局拨付贴息资金,所有款项直接汇入贴息对象账户,无挤占、截留、挪用、冒领的现象,并建立台账,做好项目资料存档备查。通过贴息,减轻了业主经济负担,大大提高了业主发展林业产业的积极性。(李秋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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