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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業績公告及暫房产新闻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新闻来源:网易  2018-03-16 13:17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15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在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762) 2017年度业绩公告及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要点: 深入落实聚焦创新合作战略,经营业绩按计划实现反转 创新商业模式,移动业务快速高效发展 坚持聚焦与合作,精准投资,确保网络竞争力与效益同步提升 推进与战略投资者深度合作与协同,增强创新发展新动能 以市场化为导向,深入推进机制体制改革,提升活力及效率 以混改为契机,深化互联网化运营,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2017年,本公司服务收入人民币2,490.2亿元,同比增长4.6%,本公司权益持 有者应占盈利为人民币18.3亿元,同比增长192.5%。2017年,公司发生与光 改相关的资产报废净损失人民币29亿元,该资产报废净损失不会对本公司 的现金流产生任何影响。剔除上述光改相关的资产报废净损失後,本公司 权益持有者应占盈利达到人民币40.0亿元,同比增长540.5% 2018年1至2月,移动出账用户净增567.7万户,同比增长约214.7%;整体服务收入 约人民币432.2亿元1,同比增长约8.2%;移动服务收入约人民币265.2亿元1,同 比增长约11.6%;产业互联网业务收入约人民币37.6亿元1,同比增长约30.7%; 本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盈利约人民币17.6亿元1,同比增长287% 董事长报告书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17年,公 司全面深化实施聚焦战 略,以规模效益发展为主线,促 发展、控成 本、转 机制,经营模式转型取得突出效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获得实质性突破,经营业绩实 现根本好转,公司在转型发展之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整体业绩 2017年,公司经营业绩成功实现反转并得到大幅改善。全年实现服务收入人民币 2,490.2亿元,同比增长4.6%;EBITDA2达到人民币814.3亿元,同比增长2.4%;税前 利润达到人民币25.9亿元,本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盈利为人民币18.3亿元,同比增长 192.5%。2017年,公司发生与光改相关的资产报废净损失人民币29亿元,该资产报 废净损失不会对本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任何影响。剔除上述光改相关的资产报废净损 失後,公司EBITDA达到人民币843.3亿元,占服务收入比达 到33.9%,同比提高0.5个 百分点;税前利润达到人民币54.9亿元,本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盈利达到人民币40.0 亿元,同比增长540.5%。 公司围绕提质增效,积极推动精准投资、共享合作与资源挖 潜,提升回报。2017年, 公司在确保网络竞争力的同时,资本开支同比大幅下降41.6%,为 人民币421.3亿 元。 得益於收入逐步改善以及资本开支大幅下降,公司自由现金流达到人民币429.2亿 元,同比提升16.3倍。同时受益於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资顺利完成,公司资本实 力大幅增强,财务状况更加稳健,资产负债率由上年同期的62.9%下降至46.8%。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在充分考虑公司盈利状况、债务和现金流水平及未来发展 的资金需求後,董事会建议派发每股末期股息人民币0.052元。未来公司将继续努力 增强盈利能力,提升企业效益和股东回报。 业务发展 发力流量经营和发展模式转型,移动业务高效益提速发展,增速行业领先 2017年,公司大力推动移动业务发展模式转型,创新产品和营销模式,提升新入网 用户质量,在低成本、薄补贴的用户发展模式下,移动业务实现提速发展。移动服务 收入达到人民币1,564.4亿元,同比增长7.9%,高出行业平均2.2个百分点;移动出账 用户净增2,034万户,总数达到28,416万户;移动出账用户ARPU达到人民币48.0元, 同比提升3.5%。 年内,公司发力流量经营,创新推出并规模化推进2I2C、2B2C、以冰激凌为代表的 中高端套餐等转型产品,细分市场,精准营销,以低营销成本高效触达目标用户, 特别是年轻人市场,实现4G用户规模突破。2017年,公司4G用户净增7,033万户,总 数达到17,488万户,4G用户市场份额同比提高3.7个百分点;4G用户占移动出账用户 比例达到61.5%,同比提高21.9个百分点。 公司加快向「流量+内容」的创新经营模式转型,大力推广流量型产品,叠加内容和 权益,释放流量价值,移动数据业务保持强劲增长势头。2017年,公司手机上网收 入同比增长28.8%,达到人民 币921.4亿元;手机用户月户均数据流量达 到2,433MB, 同比增长359.0%,仍具有巨大增长潜力。 积极布局培育重点领域创新业务,稳定固网业务,打造未来增长新动能 2017年,公司积极推动创新业务规模发展,努力抵消固网语音收入下降和固网宽带 竞争带来的压力。固网业务实现服务收入人民币908.7亿元,同比下降0.9%,基本保 持平稳。其中语音收入占比下降至13.3%,固网业务结构进一步改善。 公司积极发挥与战略投资者的资源互补业务协同优势,围绕重点行业,聚焦重点业 务,开放合作,创新激励,共同构建创新共赢的产业生态圈。2017年,公司在重点 创新业务领域实现新的突破,实现信息通信技术(ICT)业务收入人民币33.2亿元,同 比增长11.0%;互联网数据中心(IDC)及云计算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110.2亿元,同比 增长16.6%;物联网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14.1亿元;大数据业务收入达到人民币1.6亿 元。 积极应对激烈市场竞争,以「高带宽、大视频、大融合」促进用户消费升级和融合发 展 面对宽带业务领域的激烈竞争,公司进一步提升网络覆盖能力和品质;利用网络能 力优势,以TV及视频内容为引领,积极推广高带宽及融合产品,促进用户消费升级 和固移相互拉动发展;推动宽带销售服务的互联网化转型,提升客户服务感知;开 拓布局家庭互联网、家庭组网等新服务,探索创新服务新模式。2017年,公司固网 宽带接入收入为人民币427.1亿元,同 比下降2.6%。固网宽带新增用 户130万户,达到 7,654万户。融合套餐用户在固网宽带用户中的渗透率达到43.5%,同比提高4.9个百 分点。下一步,公 司将围绕宽带视频化、融合化、电 商化,进一步优化产品,强化运 营与服务,激发基层销售活力,不断提升宽带业务差异化竞争力。 网络建设 2017年,公司坚持聚焦合作和精准投资,高效建设网络。在保持低资本支出的同时, 保持了网络质量和客户感知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了对市场需求的快速响应,对业 务发展的有效支撑,公司以提升投资回报为导向,充分利用4G网络、固网宽带网络 存量资源能力,将投资聚焦於重点城市、4G网络以及高流量、高回报区域。利用大 数据监测流量热点,实现精准扩容。在资源薄弱区域积极开展资源共享和社会化合 作,以创新模式满足市场需求。2017年,公司网络能力持续增强,新增4G基站11万 个,4G基站总数达到85万个;固网宽带端口中FTTH端口渗透率达到79.2%。网络使 用效率显着提 升,4G 网络利用率提升至57%,宽带用户中FTTH用户占比达到77%。 聚焦地区的网络质量和客户感知持续提升,4G网络平均上下行速率行业领先,移动 网络和固网宽带NPS持续提升,互联网网络时延指标行业最优。 公司持续提升传输、承载网等基础网络能力,金融专网加载SDN功能进一步提升大 客户业务承载性能和客户感知,骨干网时延继续保持行业最优。积极跟进新技术演 进,在8个城市推进VoLTE、VoWiFi和一号多终端等新业务试点,在上海建成全球 最大单城NB-IoT网络,并全面引入NFV技术,为未来发展积蓄能力。 混合所有制改革 2017年,公 司按照「完 善治理、强化激 励、突出主业、提 高效率」的 混改十六字方针, 以本公司控股股东联通A股公司为平台,推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引入战略 投资者,借力外部资源及能力,创新商业合作模式,实现战略业务协同;推进机制 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市场化激励机制,提升企业活力,以提 升公司效益,创造更好的股东和员工回报。 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财务实力和投资运营能力显着提升 2017年,联通A股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联通集团老股转让,成功引入14家处於行业 领先地位、与公司具有协同效应的战略投资者,并在联通运营公司(本公司全资控 股子公司)层面获得资金注入约人民币750亿元。所有混改募集资金将由联通运营公 司用於4G能力提升,5G组网技术验证、相关业务使能及网络试商用建设项目,以及 创新业务建设项目。外部资金的注入,有效增强了公司财务实力,提高了公司抗风 险能力。 推进与战略投资者深度合作与协同,增强创新发展新动能 公司深度挖掘和聚合战略投资者的优势资源,发挥自身基础业务能力优势,聚焦渠 道触点、云 计算、大数据、物联网、零售体系、视频内容、家庭互联网、基础通信等 重点领 域,推 动强强联 合,深 度合作,打造业务创新发展的新动力。年 内,公 司借助 腾讯及多家大型互联网公司线上营销触点,线上线下协同发展,以低成本获取2I2C 用户约5,000万户;与百度在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深度合作;与腾讯和 阿里巴巴在云业务层面开展深度合作,相互开放资源及能力;与京东、阿里巴巴、 苏宁联手打造智慧生活体验店,积极探索新零售业务模式;与各战略投资者在基础 通信业务领域开展深度合作,促进资源共享与业务协同,互利共赢。 加快步伐转变机制,强化激励,提高效率 公司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契机,深度推进机制体制的创新变革。瘦身健体,精简机 构,推动人员向一线流动,打造精简高效的组织体系。推进管理人员市场化、契约 化管理,实现职务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推进划小承包改革, 竞争性选拔「小CEO」,搞活激励分配,激发基层内生活力。联通A股公司推出员工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将向核心员工授予不超过8.48亿股限制性股票,科学设 置各级组织与个人解锁条件,实现当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 展和员工利益协同。 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升执行力,管理和企业管治水平持续提升。2017年 公司荣获多项嘉许,其中包括被《金融亚洲》(FinanceAsia)评选为「亚洲最佳管理团 队」,被《机构投资者》(Institutional Investor)评选为「亚洲最受尊崇电信企业」第一 名,以及年报《迎难而上迈上健康发展之路》於「国际ARC大奖」荣获「全球最佳年报」 至尊大奖(Best ofShow)。 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秉承「创 新、协调、绿色、开放、共 享」的发展理念,深化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信息生活需求,助力经济、社会、环境和谐 发展。坚持智慧发展,以匠心建设品质网络,为用户提供速度更快、覆盖更广、感 知更优的智慧网络体验。大力拓展智慧生活、智慧产业,提供丰富多样的「智慧+」 应用,让公众享受更加便捷、智能的信息生活。深度参与电信普惠服务,落实提速 降费,不断推出惠民新举措,缩小地区数字鸿沟。积极开展绿色运营,降本增效, 提升发展质量,推动企业与环境和谐共生。 未来展望 当前,人类正在全面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正在萌发,互联网 与实体经济将深度融合,给各行各业赋能,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中国经济发展也 进入了新时代,以高质量发展为要求的新发展模式将促进全社会提高全要素生产 率,大力培育新动能。展望未来,公司正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混合所有制改革为 公司建立独特的差异化优势赋能,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重大战略机遇。同时,公司 也面临着传统业务下滑、竞争加剧以及落实提速降费等政策带来的挑战,促使公司 加快转型发展步伐,转换发展动能,提升发展质量。 2018年,公司将紧紧抓住全球科技和产业变革、中国经济发展模式变革和公司混合 所有制改革带来的全新机遇,以打造新基因,新治理、新运营,新动能、新生态的 「五新」联通为目标,继续深入落实聚焦创新合作战略,全力加快互联网化运营,强 力推进与战略投资者的深度合作与协同,加快提升创新能力,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变 革,提升活力与效率,全力开创公司创新发展的新局面。在新基因上,探索在混改 後将互联网化、市场化快速转化为企业的内生基因,实现基因突变;在新治理上, 探索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实现提高全要 素生产率的运行机制;在新运营上,探索快速步入互联网商业文明的新航道,建设 基於网络运营的科技服务公司;在新动能上,探索加快培育和增强「高质量发展、 创新发展」的新动能;在新生态上,探索加快构建开放、共享、共融、共赢的生态系 统。公司将全力以赴推动企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升整体竞争实力和企业效益, 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最後,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对全体股东、广大客户及社会各界对公司的支持表示诚挚 感谢,也对全体员工一直以来的努力与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王晓初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2018年3月15日附注1: 2017–18年1–2月 财务数据摘自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为基础编制的内部财务快报,未经审计 师审计或审阅,且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数据与国际╱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数据存在若干准则 差异,谨此提醒投资者不要依赖以上内部数据。附注2: EBITDA反映了在计算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应占联营公司净盈利、应占合营公司净盈 利、净其他收入、所得税、折旧及摊销前的年度盈利。由於电信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 资本开支和财务费用可能对具有类似经营成果的公司盈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认 为,对於与公司类似的电信公司而言,EBITDA有助於对公司经营成果分析。集团业绩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宣布,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本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审核的合并业绩。此合并业绩是节录自本 公司2017年年报中所载的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损益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每股数除外)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7年 2016年 收入 5 274,829 274,197 网间结算成本 (12,617) (12,739) 折旧及摊销 (77,492) (76,805) 网络、营运及支撑成本 (54,507) (51,167) 雇员薪酬及福利开支 (42,471) (36,907) 销售通信产品成本 (26,643) (39,301) 其他经营费用 (57,166) (54,585) 财务费用 (5,734) (5,017) 利息收入 1,647 1,160 应占联营公司净盈利 893 204 应占合营公司净盈利 574 153 净其他收入 1,280 1,591 税前利润 2,593 784 所得税 6 (743) (154) 年度盈利 1,850 630 应占盈利: 本公司权益持有者 1,828 625 非控制性权益 22 5 年内本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盈利的每股盈利: 每股盈利-基本(人民币元) 7 0.07 0.03 每股盈利-摊薄(人民币元) 7 0.07 0.03 合并综合收益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7年 2016年 年度盈利 1,850 630 其他综合收益 不会重分类至损益表的项目: 经其他综合收益入账的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变动 (56) (544) 经其他综合收益入账的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变动之 税务影响 (2) 14 经其他综合收益入账的金融资产的公允值变动,税後 (58) (530) 净设定受益负债重新计量之影响,税後 6 14 (52) (516) 日後可能重分类至损益表的项目: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78) 153 税後年度其他综合收益 (230) (363) 年度总综合收益 1,620 267 应占总综合收益: 本公司权益持有者 1,598 262 非控制性权益 22 5 合并财务状况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於12月31日 附注 2017年 2016年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416,596 451,115 预付租赁费 9,313 9,436 商誉 2,771 2,771 所拥有的联营公司权益 33,233 32,248 所拥有的合营公司权益 2,368 1,17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73 5,986 以公允值计量经其他综合收益入账的金融资产 8 4,286 4,326 其他资产 20,721 24,879 495,261 531,936 流动资产 存货及易耗品 2,239 2,431 应收账款 9 13,964 13,622 预付账款及其他流动资产 13,801 14,023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款 239 – 应收关联公司款 3,274 22,724 应收境内电信运营商款 4,683 3,90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160 123 短期银行存款及受限制的存款 5,526 1,7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2,836 23,633 76,722 82,218 总资产 571,983 614,154 於12月31日 附注 2017年 2016年 权益 归属於本公司权益持有者 股本 10 254,056 179,102 储备 (20,912) (21,017) 留存收益 -拟派末期股息 11 1,591 – -其他 69,315 69,322 304,050 227,407 非控制性权益 297 275 总权益 304,347 227,682 负债 非流动负债 长期银行借款 3,473 4,495 中期票据 – 17,906 公司债券 17,981 17,97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08 113 递延收入 3,020 2,998 其他债务 432 335 25,014 43,817 於12月31日 附注 2017年 2016年 流动负债 短期银行借款 22,500 76,994 短期融资券 8,991 35,95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银行借款 410 161 一年内到期的中期票据 17,960 18,976 应付账款及预提费用 12 125,260 143,224 应交税金 1,121 732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 2,176 2,463 应付关联公司款 8,126 8,700 应付境内电信运营商款 2,538 1,989 应付股利 920 920 一年内到期的公司债券 – 2,000 递延收入的流动部份 350 369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务 2,987 3,141 预收账款 49,283 47,028 242,622 342,655 总负债 267,636 386,472 总权益及负债 571,983 614,154 净流动负债 (165,900) (260,43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329,361 271,499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7年 2016年 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 (a) 91,519 81,168 已收利息 807 335 已付利息 (6,293) (4,938) 已付所得税 (979) (1,972)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净现金流入 85,054 74,593 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购入固定资产 (61,489) (98,293) 出售铁塔资产及其他固定资产所得款 22,121 6,390 以公允值计量经其他综合收益入账的金融资产 收取之股利 167 357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收到的现金 60 68 收取联营公司之股利 10 – 短期银行存款及受限制的存款(增加)╱减少 (3,094) 2 购入其他资产 (4,204) (4,092) 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 (74) (51) 取得以公允值计量经其他综合收益入账的金融 资产支付的现金净额 (8) (18) 取得联营公司权益支付的现金净额 (5) (48) 取得合营公司权益支付的现金净额 (620) (64) 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 提供贷款 (700) – 财务公司收回贷款 500 – 投资活动所支付的净现金流出 (47,336) (95,749)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2017年 2016年 融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发行股本所得款 74,954 – 非控制性权益持有者投入资本 – 270 发行短期融资券所得款 26,941 59,880 短期银行借款所得款 117,571 142,567 长期银行借款所得款 1,549 3,307 最终控股公司之借款所得款 5,237 – 关联公司之借款所得款 535 – 公司债券所得款 – 17,965 偿还短期融资券 (54,000) (44,000) 偿还短期银行借款 (172,065) (149,425) 偿还长期银行借款 (2,686) (84) 偿还关联公司之借款 (60) – 偿还最终控股公司之借款 (3,893) (1,344) 偿还融资租赁 (695) (406) 偿还中期票据 (19,000) (2,500) 偿还公司债券 (2,000) – 支付中期票据之发行费 (82) (102) 支付股息予本公司权益持有者 11 – (4,071) 联通集团及其子公司从财务公司(提取)╱ 存放存款净额 (112) 2,397 一家合营公司存放於财务公司存款净额 12 – 财务公司法定存款准备金变动 (620) (1,577) 融资活动所产生的净现金(流出)╱流入 (28,414) 22,8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 9,304 1,72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 23,633 21,755 外币汇率变动的影响 (101) 15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32,836 23,6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析: 现金结余 3 1 银行结余 32,833 23,632 32,836 23,633 (a)将税前利润调整为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如下: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17年 2016年 税前利润 2,593 784 调整项目: 折旧及摊销 77,492 76,805 利息收入 (1,647) (1,160) 财务费用 5,363 4,832 处置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损失 3,489 355 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3,955 4,173 以公允值计量经其他综合收益入账的金融资产收 取之股利 (206) (357) 应占联营公司净盈利 (893) (204) 应占合营公司净盈利 (574) (153) 其他投资收益 (19) (9) 营运资金变动: 应收账款增加 (3,667) (2,664) 存货及易耗品减少 81 1,354 短期银行存款及受限制的存款(增加)╱减少 (58) 23 其他资产增加 (2,034) (4,763) 预付账款及其他流动资产减少 166 4,171 最终控股公司应收款项增加 (39) – 应收关联公司款减少╱(增加) 112 (3,302) 应收境内电信运营商款增加 (775) (1,914) 应付账款及预提费用增加╱(减少) 5,752 (835) 应交税金增加╱(减少) 362 (1,176) 预收账款增加╱(减少) 2,255 (1,329) 递延收入增加 365 395 其他债务增加 45 69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减少)╱增加 (203) 73 应付关联公司款(减少)╱增加 (945) 5,311 应付境内电信运营商款增加 549 689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 91,519 81,168 附注(单位:除另有说明外,均以人民币百万元为单位) 1.公司架构及主要业务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於2000年2月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本公司的 子公司主营业务为在中国提供语音通话、宽带及移动数据服务、数据及互联网应用服务、增 值服务、电路、网元租赁及相关服务,及销售通信产品。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集 团」。本公司注册地址是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环中心75楼。 本公司的股份於2000年6月22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其美国托存股份 於2000年6月21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的主要股东为中国联通(BVI)有限公司(「联通BVI」)及中国联通集团(BVI)有限公司 (「联通集团BVI」)。联通BVI是被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A股公司」,一家於2001年 12月31日在中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於2002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控股持 有。A股公司则被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於中国成立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 「联通集团」)控股持有。联通集团BVI是联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公司董事认为联通 集团是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 下,A股公司已於2017年10月向若干战略投资者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得款项总额为人民币617.25亿元。紧接A股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联通集团亦按现金代价人民币129.75亿元向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转让A 股公司的若干股份。 於2017年11月28日,本公司以现金代价人民币749.54亿元向联通BVI发行6,651,043,262股新股。 因此,联通BVI於本公司的股权比例由40.61%增加至53.52%,而联通集团仍然为最终控股公 司。 2.合规声明 本财务报表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所有适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此统称包含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所有适用的个别《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阐释)的 规定编制。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此统称包含所有适用的个别《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和阐释)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致。本财务报告亦遵 守《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并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的适用披露条例(「上市规则」)和香港《公司条例》的 规定编制。 於2017年年度业绩初步公布中所载有关截至2017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相关财务信息来源於本 公司的法定年度合并财务表,但不构成本公司的法定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根据《公司条例》第 436条要求披露的法定财务报表的进一步资料披露如下: 本公司已根据《公司条例》第662(3)条及附表6的第3部份要求向公司注册处呈交截至2016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将会在适当时间递交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本公司的审计师已就本集团两个年度之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师出具的是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其中不包含核数师在不出具保留意见的情况下以强调的方式提请使用者注意的 事项;不包含根据《公司条例》第406(2)条,第407(2)或(3)条作出的声明。 3.编制基准 本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历史成本常规法编制,惟以公允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之重估而作出修订 及以公允值记账。 (a)持续经营假设 於2017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约为人民币1,659亿元(2016年:约人 民币2,604亿元)。考虑到当前全球经济环境,以及本集团在可预见的将来预计的资本支 出,管理层综合考虑了本集团如下可获得的资金来源: 本集团从经营活动中持续取得的净现金流入; 循环银行信贷额度及公司债券注册额度约为人民币3,074亿元。於2017年12月31日, 尚未使用之额度约为人民币2,715亿元;及 考虑到本集团良好的信贷记录,从国内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的其他融资渠道。 此外,本集团相信能够通过短、中、长期方式筹集资金,并通过适当安排融资组合以保 持合理的融资成本。 基於以上考虑,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有足够的资金以满足营运资金和偿债所需。因此,本 集团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合并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 (b)新会计准则及修订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若干经修订的准则於本期财务年度首次 强制执行且通用於本集团,该等修订不会对本集团会计政策产生影响。然而,根据国际 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7,现金流量表:「主动性披露」要求企业提供包括从现金流和 非现金流变动产生的令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评估筹资活动所产生的责任变化的信息。 截至本财务报表发出 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了若干在截至2017 年12月31日止年度尚未生效的会计准则修订、新会计准则和阐释。除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9(2010),「金融工具」已於2011年1月1日采用外,本集团并未於本 财务报表中提前采用此等会计准则修订。下列会计准则修订及新会计准则可能与本集 团有关: 生效的会计 期间起始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9,「金融工具」(2014) 2018年1月1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5,「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 2018年1月1日 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股份支付「股份 支付的分类与计量」 2018年1月1日 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40,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转出」 2018年1月1日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22,「外币交易和预付╱预收对价」 2018年1月1日 2014–2016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年度改进项目 2018年1月1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16,「租赁」 2019年1月1日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23,「所得税处理的不确定性」 2019年1月1日 4.分部资料 本公司之执行董事已被认定为主要经营决策者。经营分部以主要经营决策者定期审阅用以分 配资源及评估分部表现的内部报告为基础进行辨别。 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内部管理职能分配资源,并以一个融合业务而非以业务之种类或地区角 度进行本集团之业绩评估。因此,本集团只有一个经营分部,无需列示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大陆经营,所以没有列示地区资料。在所有列报期间,本集团均没有从单 一客户取得占本集团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收入。 5.收入 通信服务收入需缴纳增值税,各类通信服务应用相应增值税税率。提供基础电信服务,增值 税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通信产品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基 础电信服务是指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电路、网元租赁及相关服务等业务活动;增值电信服务 是指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宽带及移动数据服务、及数据及互联网应用服务等业务活动。增 值税不包含於收入中。 收入的主要组成部份如下: 2017年 2016年 服务收入合计 249,015 238,033 销售通信产品收入 25,814 36,164 274,829 274,197 6.所得税 香港所得税乃根据年度预计应课税利润按16.5%(2016年:16.5%)税率计算。香港境外应课税 利润的所得税乃根据本集团所属营运地区的适用税率计算。本公司的子公司主要在中国经营 业务,所适用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率为25%(2016年:25%)。若干中国大陆子公司按15%优惠税 率计算所得税(2016年:15%)。 2017年 2016年 对本年预计的应课税利润计提的所得税 -香港 44 13 -中国大陆及其他国家 654 1,722 以前年度少计提╱(多计提)税项 39 (41) 737 1,694 递延所得税 6 (1,540) 所得税费用 743 154 7.每股盈利 截至2017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的每股基本盈利是按照本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盈利除 以相关年度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截至2017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各年度的每股摊薄盈利是按照本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盈利除 以相关年度内就所有摊薄性的潜在普通股的影响作出调整後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 算。截至2017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没有摊薄性的潜在普通股股份。 下表列示了每股基本盈利与每股摊薄盈利的计算: 附注 2017年 2016年 分子(人民币百万元): 用来计算每股基本╱摊薄盈利的本公司权益 持有者应占盈利 1,828 625 分母(百万股): 用来计算每股基本╱摊薄盈利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的加权平均数量 (i) 24,567 23,947 每股基本╱摊薄盈利(人民币元) 0.07 0.03 (i)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017年 2016年 (百万股) (百万股) 於1月1日已发行的普通股股数 23,947 23,947 发行股数的影响 620 – 於12月31日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4,567 23,947 8.以公允值计量经其他综合收益入账的金融资产 2017年 2016年 中国上市 158 147 非中国上市 4,070 4,138 未上市 58 41 4,286 4,326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公允值计量经其他综合收益入账的金融资产之公允值减少约 人民币0.56亿元(2016年:减少约人民币5.44亿元),扣除相关税务影响後的公允值减少约人民 币0.58亿元(2016年:扣除相关税务影响後的公允值净减少约人民币5.30亿元),已被记录於合 并综合收益表。 9.应收账款 基於账单日期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准备,账龄分析如下: 2017年 2016年 一个月以内 7,184 6,557 一个月以上至三个月 2,763 3,181 三个月以上至一年 2,737 2,869 一年以上 1,280 1,015 13,964 13,622 本集团对除满足特定信用评估标准规定以外的个人客户所授予之业务信用期一般为自账单之 日起30天。本集团对企业客户所授予之业务信用期是基於服务合同约定条款,一般不超过1年。 由於本集团客户数量庞大,故应收账款并无重大集中的用户信贷风险。 10.股本 股数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附注 百万股 股本 於2016年1月1日,於2016年12月31日 23,947 179,102 发行股票 1 6,651 74,954 於2017年12月31日 30,598 254,056 於2017年11月28日,本公司向联通BVI发行6,651,043,262股新股,取得现金代价人民币749.54亿 元。 11.股息 於2017年3月15日举行的会议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就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不派发末期 股息。 於2018年3月15日举行的会议上,本公司董事会建议向股东派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 股普通股人民币0.052元的末期股息,合计约人民币15.91亿元。该建议股息尚未於2017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表内反映为应付股息,但将会在截 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中反映。 2017年 2016年 拟派发末期股息: 本公司每普通股人民币0.052元(2016年:无) 1,591 – 依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除非外商投资企业之海外投资者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外商 投资企业在2008年1月1日 或以後向其於海外企业股东宣派股息便需缴纳10%之代扣所得税。本 公司於2010年11月11日获取了由税务总局的批准,批准本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被认定为中国 居民企业。因此,於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中国境内子公司向本公司分配股利并未代扣所 得税,且在本集团之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其中国境内子公司产生的累计尚未分配利润也未计 提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於本公司的非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本公司在扣除非 中国居民企业股东应付企业所得税金额後,向其分派股息。且在宣派该等股息时,重分类相 关之应付股息至应付代扣所得税。此要求不适用於本公司股东名册上以个人名义登记的股东。 12.应付账款及预提费用 基於发票日期的应付账款及预提费用的账龄分析如下: 2017年 2016年 六个月以内 104,691 120,191 六个月至一年 9,009 11,689 一年以上 11,560 11,344 125,260 143,224 13.非调整报告期後事项 (a)协议的若干补充约定 於2018年1月31日,经双方公平谈判协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联通运营公司」) 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塔公司」)就本集团与铁塔公司於2016年7月8日签署协议的 一些补充条款达成一致。补充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降低了作为铁塔公司定价基础的成 本加成率,以及提高了对本集团与其他公司共享铁塔而给予的共享折扣率。新条款自 2018年1月1日起生效,期限为5年。 (b)限制性股份 於2018年2月9日,A股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一项员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计划首期 将向员工,包括本集团核心员工授予不超过8.48亿股A股公司限制性股票,并设置各级 经营组织与个人解锁条件。 业务概览 2017年,公司深入实施聚焦创新合作战略,积极推进混改落地促进业务发展,业务 结构进一步优化,线上发展比例大幅提升,创新业务实现较快增长,在成本资源持 续优化的情况下,经营业绩实现反转。 移动业务 2017年,公司积极推进营销模式转型,2I2C业务快速发展,驱动移动服务收入用户 双增长。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线上发展加速提升,线下渠道提质增效。构建存量价 值经营体系,加快推进2G迁 移4G,创新推出畅视计划,改善用户结构,提升用户价 值。移动出账用户全年净增2,034万户,达到28,416万户,移动出账用户ARPU为人民 币48.0元,移动手机数据流量达到77,860亿MB,同比增长384%。畅视注册用户达到 820万,月活跃用户数超过300万,沃视频用户规模达到3,099万户,月活跃用户达到 863万。 固网业务 2017年,公 司聚焦「大连接、大带宽、大融合、大视 频」,发布「光宽带+」宽带品 牌, 积极推进宽带电商化、融合化、视频化,以市场牵引网络建设,全面推进光改,提升 网络质量。全力推进划小承包改革落地,激发一线活力,促进业务发展。借助混改, 深化开展社会化合作。宽带用户净增130万户,达到7,654万户,宽带用户接入ARPU 为人民币46.3元;FTTH用户占比达到77.3%,同比提高6.1个百分点;本地电话用户 流失665万户,用户总数达到6,000万户。 网络能力 2017年,公司推进精准建设、持续提升网络能力,积极打造4G匠心网络。4G平均上 下行速率行业领先,重点区域、重点场景差异化精准优势明显。截至2017年底,4G 基站累计达到85.2万站,4G乡镇覆盖率达到90%。按照「南北有别」提升宽带能力, 打造差异化优势的光宽带网络,2017年底固网宽带端口达到2亿个,FTTX端口占比 达到98.8%。 公司持续完善国际网络布局。截至2017年底,国际海缆资源容量达到16.2T;互联网 国际出口容 量2.46T,回国带宽2.08T;国 际漫游覆盖达到252个 国家和地区的607家运 营商。 市场营销 品牌策略 2017年,公 司借助世乒赛、全 运会等大事件重塑形象,持续通过互联网精 准、创新、 跨界传播提升业务口碑。同时,策划「匠心网络万里行活动」等热点活动宣传网络优 势,持续打造匠心网络形象,全方位提升了「中国联通」及「沃」品牌影响力。 营销策略 2017年,公司加强与混改战略合作夥伴的业务协同,创新商业模式促进2I2C迅速发 展,推广冰激凌等系列重点产品,促进了用户获取与价值提升;通过强化品牌感知, 高速带宽、融合产品及优质视频内容,不断提升宽带竞争力,有效推动了经营转型。 公司与阿里巴巴、腾讯等合作夥伴打造以「沃云」为品牌的公有云产品;与阿里巴巴 通过钉钉应用拓展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市场;持续优化IDC业务运营模式,提升ICT 业务专业化能力,规模化发展物联网业务,创新型业务实现较快增长。 营销渠道 2017年,公司积极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营,线上渠道加快发展、做大规模,成为公司 服务客户主要渠道、产品销售重要渠道。线下渠道积极推进转型,提升效能,创新 模式。扩展轻触点,强化专业化运营能力,稳定用户发展;建立存量用户互联网维 系及价值经营体系,提升存量用户保有率;推行全成本核算,大力优化门店布局, 控制门店数量,持续清理低效、无效渠道,确保营销成本效能最大化。 客户服务 2017年,公司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及制度,实现服务前移;持续推进传统服务渠道、 互联网服务渠道的智能化改造及协同运营,丰富积分及俱乐部的运营手段,实现客 户感知的不断提升;并聚焦客户痛点难点问题开展攻坚专项行动,申诉率年度保持 行业第二,不明扣费申诉率行业最低。 财务概览 一、概述 2017年公司全面深化实施聚焦战略,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48.3亿元,同比增 长0.2%。服务收入稳步提升,达到人民币2,490.2亿元,同比增长4.6%。实现净 利润1人民币18.3亿元,同比增长192.5%,剔除光改项目相关的资产报废净损失 後,净利润实现人民币40.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3.8亿元。 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850.5亿元,资本开支为人民币421.3 亿元。截至2017年底,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6.8%。 二、营业收入 2017年公司营业收入实现人民币2,748.3亿元,同比增长0.2%。其中,服务收入 为人民币2,490.2亿元,同比增长4.6%。 下表反映了公司2017年和2016年服务收入构成的变化情况及各业务服务收入所 占服务收入百分比情况: 2017年 2016年 所占 所占 累计服务收入 累计服务收入 (人民币亿元) 完成 百分比 完成 百分比 服务收入 2,490.2 100.0% 2,380.3 100.0% 其中:语音业务 535.2 21.5% 624.1 26.2% 非语音业务 1,955.0 78.5% 1,756.2 73.8% 1.语音业务 2017年公司语音业务收入实现人民币535.2亿元,同比下降14.2%。 2.非语音业务 2017年公司非语音业务收入实现人民币1,955.0亿元,同比增长11.3%。 三、成本费用 2017年公司成本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722.4亿元,同比下降0.4%。 下表列出了2017年和2016年公司成本费用项目以及每个项目所占营业收入的百 分比变化情况: 2017年 2016年 所占 所占 累计营业收入 累计营业收入 (人民币亿元) 发生 百分比 发生 百分比 成本费用合计 2,722.4 99.06% 2,734.1 99.71% 营业成本 2,708.9 98.57% 2,714.9 99.01% 其中:网间结算支出 126.2 4.59% 127.4 4.65% 折旧及摊销 774.9 28.20% 768.0 28.01% 网络、营运及支撑成本 545.1 19.83% 511.7 18.66% 雇员薪酬及福利开支 424.7 15.45% 369.1 13.46% 销售通信产品成本 266.4 9.69% 393.0 14.33% 销售费用 340.9 12.40% 346.5 12.64% 其他经营及管理费 230.7 8.41% 199.2 7.26% 财务费用(抵减利息收入) 40.9 1.49% 38.6 1.41% 应占联营公司净盈利 -8.9 -0.32% -2.0 -0.07% 应占合营公司净盈利 -5.7 -0.21% -1.5 -0.06% 净其他收入 -12.8 -0.47% -15.9 -0.58% 1.网间结算支出 主要受网间话务量下滑影响,2017年公司网间结算支出发生人民币126.2亿 元,同比下降1.0%,所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4.65%下降至4.59%。 2.折旧及摊销 2017年公司资产折旧及摊销发生人民币774.9亿元,同比增长0.9%,所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28.01%变化至28.20%。 3.网络、营运及支撑成本 2017年随着网络规模扩大带来铁塔使用费增长影响,网络、营运及支撑成 本发生人民币545.1亿元,同比增长6.5%,所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 18.66%变化至19.83%。 4.雇员薪酬及福利开支 2017年随着公司经营业绩上升,雇员薪酬及福利开支发生人民币424.7亿 元,同比增长15.1%,所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 的13.46% 变化至15.45%。 5.销售通信产品成本 2017年公司销售通信产品成本发生人民币266.4亿元,同期销售通信产品收 入为人民币258.1亿元,销售通信产品亏损为人民币8.3亿元,其中,终端补 贴成本为12.5亿元,同比下降59.1%。 6.销售费用 2017年公司持续推进营销模式转型,销售费用发生人民币340.9亿元,同比 下降1.6%,所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12.64%变化至12.40%。 7.其他经营及管理费 2017年其他经营及管理费发生人民币230.7亿元,同比增长15.8%,所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7.26%变化至8.41%,主要是光改项目相关的资产报 废净损失发生人民币29.0亿元。 8.财务费用(抵减利息收入) 2017年公司净财务费用发生人民币40.9亿元,同比增长6.0%。 9.净其他收入 2017年公司实现净其他收入人民币12.8亿元,比上年减少人民币3.1亿元。 四、盈利水平 1.税前利润 2017年税前利润实现人民币25.9亿元,剔除光改项目相关的资产报废净损 失後,税前利润实现人民币54.9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47.1亿元。 2.所得税 2017年公司的所得税为人民币7.4亿元,全年实际税率为28.6%。 3.年度盈利 2017年公司净利润1实现人民币18.3亿元,剔除光改项目相关的资产报废净 损失後,净利润实现人民币40.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3.8亿元。每股基本 盈利为人民币0.074元,同比增长185.1%。 五、EBITDA2 2017年公司EBITDA为人民币814.3亿元,同比增长2.4%,剔除光改项目相关的 资产报废净损失後,EBITDA为人民币843.3亿元,同比增长6.1%,EBITDA占服 务收入的百分比为33.9%,比上年增加0.5个百分点。六、资本开支及现金流 2017年公司各项资本开支合计人民币421.3亿元,主要用於移动网络、宽带及数 据、基础设施及传送网建设等方面。2017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 币850.5亿元,扣除本年资本开支後自由现金流为人民币429.2亿元。 下表列出了公司2017年主要资本开支项目情况。 2017年 (人民币亿元) 累计支出 占比 合计 421.3 100.0% 其中:移动网络 159.2 37.8% 宽带及数据 90.2 21.4% 基础设施及传送网 119.4 28.3% 其他 52.5 12.5% 七、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7年底,公司资产总额由上年底的人民币6,141.5亿元变化至人民币5,719.8 亿元,负债总额由上年底的人民币3,864.7亿元变化至人民币2,676.4亿元,资产负 债率由上年底的62.9%变化至46.8%。债务资本率由上年底的43.5%变化至19.5%; 截至2017年底,净债务资本率为10.8%。 八、联通BVI认购本公司新股 作为联通集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部份,本公司於2017年11月28日完成了 向联通BVI的6,651,043,262股份发行,总募集资金达人民币749.54亿元。募集资 金将会按照本公司於2017年8月28日刊发的通函中披露的计划使用。 附注1:净利润为本公司权益持有者应占盈利。 附注2: EBITDA反映了在计算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应占联营公司净盈利、应占合营公司净盈 利、净其他收入、所得税、折旧及摊销前的年度盈利。由於电信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 资本开支和财务费用可能对具有类似经营成果的公司盈利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公司认 为,对於与公司类似的电信公司而言,EBITDA有助於对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已经与管理层及本公司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审阅本集团采纳 的会计政策和准则,并已就内部控制及财务报告事宜进行讨论(包括审阅截至2017 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之经审核合并财务报表)。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会致力维持高水准的企业管治,并深信良好的管治对本公司业务的长远成功及 可持续发展至为关键。本公司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期 间,除以下方 面,均遵 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 守则》的要求: 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董事长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和责任由同一人 担任。本公司由王晓初先生出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并由陆益民先生出任本公司 总裁。王晓初先生一直负责主持本公司董事会和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运营,管理所 有重大事务,而陆益民先生则负责本公司日常运营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董事会认 为於现阶段王晓初先生与陆益民先生已在职能上达至职责区分的目的,以及确认权 力及授权分布均衡,而该安排可更有效率地制定及实施本公司之策略,从而协助本 公司进一步有效地发展其业务。 本公司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并非按指定任期委任,但需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 则於股东大会上轮值退任,并至少每三年一次。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了上市规则附录十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 准守则」)以规范董事的证券交易。经向董事作出特定查询,所有董事已确认在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均已遵守有关标准守则。 购回、出售或赎回公司上市证券 於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均没有购回、出售或赎回本 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将於2018年5月11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 告将於稍後时间登载在本公司网页()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联交所」)网页()上及寄发予股东。 末期股息 董事会建议向股东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52元(「2017年度末期股息」),合共约 人民币15.91亿元。如於股东周年大会内获股东批准,2017年度末期股息预期将约於 2018年6月12日以港币支付予2018年5月18日(「股 息记录日期」)已登记於本公司股东名 册内的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权利,及股东收取 2017年度末期股息的权利,本公司的股东名册将於以下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手续,有关详情载列如下: (1)为确定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权利 交回股份过户文件以作登记的最後时限 2018年5月4日下午4:30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11日 记录日期 2018年5月7日 (2)为确定股东收取2017年度末期股息的权利 交回股份过户文件以作登记的最後时限 2018年5月17日下午4:30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2018年5月18日 记录日期 2018年5月18日 本公司将於上述有关期间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手续。为确保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 大会并於会上投票的权利及可获派2017年度末期股息,务请将所有过户文件连同有 关的股票於上述最後时限前送抵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 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铺。 就2017年度末期股息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i)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於境外注册中资 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ii)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 税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和(iii)本公司从国家税务总局得到的信息,本公司 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付2017年度末期股息时,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为派付给非居民企业股东之股息的10%(「企业所得税」)并以本公司为扣缴义务人。 如前所述,对於在股息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任何以非个人名义登记的股 东(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他管理人、企业代理人和受托人(如证 券公司和银行)以及其他实体或组织),本公司将在扣除其所应缴付的企业所得税後 派付应付的2017年度末期股息。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於联交所 主板上市之本公司股票之投资者(沪港通或深港通投资者),属於透过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按照上述规定,本公司将在扣除其所应缴付 的企业所得税後向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支付2017年度末期股息款项。 对於在股息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任何以个人名义登记的股东,本公司将 不就应向其有权收取之股息扣除企业所得税。 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以非个人名义登记的股东,若为(i)中华人民共和 国(「中国」) 的居民企业(如《企 业所得税法》中所定 义),或者(ii)依照《通知》的标准被视为中国的 居民企业,并且均不希望本公司从其2017年度末期股息中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应 在2018年5月17日下 午4时30分或之前,向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证券登记有 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舖)呈交由其中国 主管税务机关所出具的文件,以确认本公司毋须就其有权收取之股息代扣代缴企业 所得税。 如需更改股东身份,请向代理人或信托机构查询相关手续。本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 及有关政府机构的要求并依照股息记录日期的本公司股东名册代扣代缴非居民企 业股东的企业所得税。对於任何因股东身份未能及时确定或确定不准而提出的任何 要求或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产生的任何争议,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及不予受理。 刊登业绩公告及年报 2017年度业绩公告登载在本公司网页()及联交所网页 ()上。2017年年报将於稍後时间在联交所网页及本公司网页上登 载,并寄发予股东。 预测性陈述 本公告中所包含的某些陈述可能被视为美国1933年证券 法(修订 案)第27条 A 款和美国 1934年证券交易法(修 订案)第21条E款所界定 的「预测性陈 述」。这些预测性陈述涉及 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及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本公司的实际表现、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与预测性陈述中所暗示的将来表现、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有重大出入。 此外,我们将不会更新这些预测性陈述。关於上述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的详 细资料,请参见本公司最近报送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20-F表年报和其他文件。 承董事会命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翁顺来 公司秘书 香港,2018年3月15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董事会由以下人士组成: 执行董事: 王晓初、陆益民、李福申及邵广禄 非执行董事: CesareoAliertaIzuel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永霖、黄 伟明、锺瑞明及罗范椒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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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業績公告及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2017年度業績公告及暫房产新闻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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