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积金中心已与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和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签署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相关协议,委托上述两家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分理处首批开办组合贷款业务。
房住不炒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核心,2017年出台的相关政策便是最直观的说明。预计在2018年,相关政策也会不断出炉,提升购房者的购房决心,为购房者购房提供更多便利的渠道。
在2018年的开年,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也开始出炉:
(3)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其贷款的担保方式符合《担保法》和公积金中心以及商业银行的要求。
政策解读
组合贷款可以为购房人节省利息,降低购房者的成本,让购房者用最低的利率获得最多贷款,减轻了一大部分购房者的还贷压力,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大利好。
2017年出台的楼市相关政策,都从不同程度推出了利民、惠民的政策,鼓励更多的人能够买到心仪的房子。2017年太原楼市最 突出的表现是房价大涨,这不仅仅是因为地价的原因,更多的是建筑材料价格提升,小区周边相关配套及居住体验的提升,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房子的建筑成本。而对于房子来讲,更多的购房者买的不单单是一处居所,更重要的是对于家的定义,是一种生活品质的提升,这种无形的精神要求,让开发商对于房子的设计及居住品质有了更大的挑战,也促使房价发生了小幅度的变化。
政策解读
太原开始全面支持公积金组合贷, 1月15日起,太原开发区北城分理处和杏花岭分理处也已开办个人住房组合贷业务,至此,太原10家分理处全面开办此业务。组合贷政策的开放降低购房人的贷款成本,减轻了职工负担,让更多购房者都能买到房子,不再望房兴叹,这项政策为2018年的购房政策市场打开了良好的开端。
2017年4月份,太原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后,组合贷款业务曾暂停,为帮助更多市民圆住房梦,即日起恢复业务办理。商转公贷款,适合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但又需要贷款的购房者,额度不够部分可以用商业银行贷款补足。
(3)建立二手房短期交易转让审查机制,对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2年、但因债务纠纷等特殊原因确需交易转让的,经审查同意后方可交易转让。
目前太原已有6家银行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署《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可以办理部分商转公公积金贷款业务。这6家银行分别为: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并州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营业部。
在此组合贷基础上,太原住房公积金又在个人贷款范围内新增了“部分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即部分商转公。部分商转公,是指在借款人可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度不足以全部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业贷款”)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偿还商业贷款的贷款品种。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署合作协议的商业银行的商业贷款客户,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部分商转公业务。
政策解读
2017年7月份,太原恢复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建行交行受理
(2)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的贷款额度,按照纯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满足借款人购房需求的,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组合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自筹资金不足时,由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
这条政策主要针对二手房,对于新房市场的影响并不大。政策的出台,防止了炒房客的炒房行为,也规范了二手房市场。从长远来看,“限售”政策掐住了投资者的喉咙,使其资金链在近期内难以松绑,有利于恢复楼市的正常交易。同时,二手房严格的审查机制,限制了房产市场的不合法交易,有利于二手房市场健康、平稳的发展。
(1) 太原市辖城六区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2年方可交易转让。
2017年10月12日,太原房管局发布《关于控制二手住房短期交易转让的通知》内容如下:
(2)拆迁安置房上市首次交易,以及继承、离婚分割、直系亲属间赠与和转让不受此项规定限制。
组合贷款政策的出台,在贷款方式的选择上更加灵活,让很多购房者距离安家置业的梦想又近了一步,是一项真正便民、利民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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