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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去世房产新闻 房产谁继承

新闻来源:中华网  2018-03-20 21:31

  谈律师表示,如果王庆龙拿出证据,证明其在伯父在世期间尽了赡养义务,包括帮伯父建房、送终等,那么依据有关规定,对“五保户”生前有过一定扶助的人,可以在遗产分配中给予适当的照顾,他也可能获得这套房子。

  就此,记者咨询了安庆律师谈敏。谈敏表示,在现有的证据材料下,王庆龙很难办到房产证,“这份协议不能算遗嘱,所以王庆龙不能算是伯父的遗嘱继承人,无法继承房屋。 ”

  建新房时,村里和王庆龙也签订了一份协议。双方约定,由其本人为伯父建新房,并养老送终,如果遇到拆迁,则以伯父名义安置,待伯父去世后,房子则归其所有。王庆龙说,这个协议也是获得伯父本人认可的。

  对此事件,律师也提醒,五保老人在订立遗嘱时,一定要手续完整,签名等重要信息不得缺失,涉及财产较多的,尽可能进行公证。目前,我省70岁以上老人的遗嘱可以免费进行公证。

  谈律师指出,按照最高法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之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 “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

  新房建起后不久,当地就被拆迁,王庆龙的伯父获得了一套回迁房,并一直住到去年去世。 “伯父去世时,也是我履行了送终义务。 ”王庆龙说,伯父去世之后,房子一直在自己手中。

  然而,前不久办理房产证时,王庆龙却被告知,他无法办理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办证部门告诉他,他不是伯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无法继承这套房子。于是,王庆龙拿出了协议,但同样被拒绝。

  王庆龙懵了:“有村里盖章的协议难道还不行吗? ”办证部门表示,这份协议缺少伯父的本人签字,即便有村里公章,也缺少公证部门的公证,所以无法依据协议为其办证。

  五保户去世后,留下一套回迁房,这套回迁房该属于谁呢?被这一问题困扰的是芜湖市鸠江区的王庆龙(化名)。五保户是他的伯父。他认为,房子应当属于自己,因为他有伯父的“遗嘱”。

  “协议未经过五保户本人签字,第一,不能算是遗嘱,第二,这也是违法的。 ”谈律师表示,村委会在五保户尚在人世时不得处理其合法财产,也不得对其去世后财产处理作出约定。

  近日,王庆龙告诉记者,2008年,伯父位于农村的老房子倒塌后,是自己掏了一万多元钱帮伯父重新建了起来,“当时也是村里找到我,让我盖的,因为一直以来都是我在照顾伯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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