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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过户有房产新闻什么风险?

新闻来源:网易  2018-03-21 00:28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公证机构是根据房产证的所有权而不是根据买卖合同来做公证,也就是说,公证机关不会公证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买方,只能证明房屋买卖合同属于真实、有效,但是不能保证合同在未来依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一旦双方在约定过户之前的时间内国家出台了新的政策方针,造成房屋交易成本增加,则会引发双方的纠纷,给正常交易带来影响。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按照法律规定,房屋产权证书是认定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只要房屋没有办理过户,在过户之前房屋产权仍属卖方。在双方等待过户的期限内,卖方可以将房屋再次出售、抵押,也存在由于卖方自身原因,比如涉及债务纠纷诉讼时,被第三人通过法院查封等可能性。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

  基本没有规避此风险的办法。有人试图用公证(包括合同公证、委托公证、强执公证等等做法)这种方式来加强合同的效力。这种做法实际上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用。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注:延期过户主要的风险就是有可能合同被判无效,这个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实践中是有真实案例的。

  4、过户风险

  3、房屋毁损风险

  三、延期风险可以规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2、交易风险

  而一旦卖方将房屋抵押、转售或者房屋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冻结,这个时候买方的利益将无法保证。此外,国家对于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变动频繁。

  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进行过户,就会增加过户风险,毕竟不是所有的房产都可以过户,即使具有房本,产权单位也有权对于房产交易和上市进行限制。

  在二手房买卖交易的过程中,房屋每天都存在可能被毁损的风险,一旦发生房屋毁损或者失去居住价值等问题,买卖双方谁来承担责任就很难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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